登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登封市少室路北段道路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登封市少室路北段道路维修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登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登封市少室路北段道路维修工程;
2.2 招标编号:登招[2016]008号
2.3 建设地点:登封市境内;
2.4 建设内容:登封市少室路北段道路(大禹路口向北,长约430米,宽14米)实施大修;
2.5 工期要求:1个月;
2.6 质量要求:合格;
2.7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3.4 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员工,具有劳动合同且提供2015年1月以来连续一年以上的社保证明。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 年02月16日至2016 年02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 时至11: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登封分中心(登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六楼)报名,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同报名时间。
4.2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供: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证明、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
(4)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详见附件)。
(5)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到场报名。
(上述资料报名时查验原件,留装订成册的复印件叁套并加盖公章)
4.3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03月 09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登封分中心(登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六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建设信息网》、《登封市政府采购网》同时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登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甄先生
电 话:0371-67318882
招标代理: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建设西路187号泰隆大厦1311室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18539991766 0371-67715639
电子邮件:taiyang1309@126.com
附件: 行贿档案查询申请书
登封市人民检察院:
公司(申请单位名称)(电话: 固话: ),拟于 年 月 日,参加 年 月 日在 采购网公开发布的由 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组织的 ( 业主单位名称)(电话: )的 (项目名称)项目招投标报名,现将本公司及法人 ;建造师 及被委托人 相关资料复印件提交检察机关,请给予查询本单位或个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申请单位查询名称)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