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澜沧县民政局救灾粮食采购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2-15 14:0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中盈(分)招字2016013(重)澜沧县民政局救灾粮食采购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18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公司受采购人的委托,对澜沧县民政局救灾粮食采购(项目编号:中盈(分)招字2016013)进行公开招标活动,欢迎具有相应供货或完成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澜沧县民政局救灾粮食采购

2、项目编号:中盈(分)招字2016013(重)

3、招标内容:稻谷375000公斤。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对所投项目不得缺项、漏项,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4采购预算:RMB105万元(大写壹佰零伍万元整)

5、合格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5.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并提供下列材料:

5.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5.1.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1.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1.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1.5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5.2投标人具有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颁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卫生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流通许可证》;

5.3投标人具有《粮食收购许可证》及《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5.4本次采购货物为国产产品;

5.5 投标人需在澜沧县各乡镇设有仓库,能够保证全县救济粮的储存安全(提供证明材料);

5.6投标人的法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5.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招标文件售价:400元(标书售后不退,如需邮购,请另加100元邮寄费,招标机构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填写《招标文件出售登记表》。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出示以下证件:

6.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6.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6.3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7、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普洱市思茅区振兴大道24号(普洱市老质量技术监督局院内)或昆明市西园路与气象路交汇处融城优郡B1106室。

8、招标报名时间:20162152016219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9、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3909:00(北京时间)。

           间:20163909:00(北京时间)。

10、开标地点:普洱市思茅区振兴大道24号(普洱市老质量技术监督局院内)平房区二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11、交货地点:采购人交货地点。

12、投标人应向云南中盈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提交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有效凭据供开标时查验。

13投标人在投标前务必认真阅读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全部内容,招标文件如有变更,将主要以网上形式发布

14、公告发布媒体“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

采购人: 澜沧县民政局     联系人:奎主任      联系电话:0879-7543337

地址:澜沧县风情园东路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中盈(普洱)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袁师、张师

联系电话:0879-2143621  15752043243       真:0879-2143621  

地址:普洱市思茅区振兴大道24号(普洱市老质量技术监督局院内)

邮政编码:66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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