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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中县青城镇人民政府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林产品基地建设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2-15 13:0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甘肃博信招标有限公司受榆中县青城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榆中县青城镇人民政府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林产品基地建设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的形式进行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1、招标文件编号:BXGK-2016108

2、招标内容: 矮化红富士苹果树苗255436株(具体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预算金额:项目总预算114.946万元

4、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5、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是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

(3)供应商须具有苗木生产地林业部门颁发的《苗木生产许可证》、《苗木经营许可证》和《苗木产地检疫合格证》;

(4)供应商须具备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苗木生产基地;

(5)供应商须提供由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其它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2016年2月15日~2016年2月19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00在榆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榆中县兴隆路229号)公开发售。

    (2)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国家和地方税务登记证副本;苗木生产地林业部门颁发的《苗木生产许可证》、《苗木经营许可证》和《苗木产地检疫合格证》;具备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苗木生产基地的证明材料;由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针对本项目的法定代表授权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凡现场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除须带以上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外,还须提供购买人本人身份证及所属公司缴纳购买人本人的社保证明(社保凭证影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未提供者不予报名,售后不退。经上述投标人资格要求审查合格后在榆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楼601室(兴隆路229号)购买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份,招标文件不寄售,售后不退(如需电子版需另付人民币50元/份)。

7、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3月7日15:00分前递交至榆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榆中县兴隆路229号) 

8、开标时间及地点:2016年3月7日15:00分在榆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榆中县兴隆路229号) 

9、招标人:榆中县青城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盛先生

联系电话:0931-5681100

10、代理机构:甘肃博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北滨河路2406号502室

 联 系 人:郑永霞

联系电话:0931-8375796

甘肃博信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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