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4机组脱硫塔提效改造性能考核试验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秦皇岛泓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绥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绥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4机组脱硫塔提效改造性能考核试验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绥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4机组脱硫塔提效改造性能考核试验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QHYZB-2016-08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贾云
项目联系电话:0421-6615021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绥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前所镇
联系方式:贾云0421-661502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秦皇岛泓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向阳、13933909080
代理机构地址: 秦皇岛市开发区曦城花语项目现场祁连山路与纬二路交叉口西200米物业综合楼3楼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2.1服务地点:绥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2服务工期:4号机组脱硫塔提效改造时间为2016年03月17日-04月30日。试验时间在#4机组改造完成试运后的15-30天内进行。
2.3招标范围:本次试验目的主要是进行4号机组脱硫塔提效改造后机组环保指标性能试验,主要包括净烟气SO2排放浓度、吸收塔出口尘含量、脱硫效率、吸收塔出口雾滴含量、系统阻力、净烟气温度、脱硫系统电耗、脱硫系统水耗、石灰石耗量、设备噪音等性能指标进行试验测量,对改造后总体性能与改造前总体性能进行对比,对改造设备性能进行试验考核,用以验证脱硫塔提效改造项目改造效果。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合同估算价:约21万元。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2)投标人注册资金应在500万元及以上。(3)投标人必须具有电力工程调试单位火电工程类乙级及以上资质等级证书,并具有质量、健康、环境体系认证。(4)具有2台600MW火电机组性能试验的成功业绩(复印件)。(5)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0认证证书或等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1.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2月15日 08:30 至 2016年02月19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秦皇岛市开发区曦城花语项目现场祁连山路与纬二路交叉口西200米物业综合楼3楼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3月07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3月07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秦皇岛市开发区曦城花语项目现场祁连山路与纬二路交叉口西200米物业综合楼三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绥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4机组脱硫塔提效改造性能考核试验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QHYZB-2016-08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绥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4机组脱硫塔提效改造性能考核试验项目(二次),项目业主为绥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绥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单位为秦皇岛泓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服务地点:绥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2服务工期:4号机组脱硫塔提效改造时间为2016年03月17日-04月30日。试验时间在#4机组改造完成试运后的15-30天内进行。
2.3招标范围:本次试验目的主要是进行4号机组脱硫塔提效改造后机组环保指标性能试验,主要包括净烟气SO2排放浓度、吸收塔出口尘含量、脱硫效率、吸收塔出口雾滴含量、系统阻力、净烟气温度、脱硫系统电耗、脱硫系统水耗、石灰石耗量、设备噪音等性能指标进行试验测量,对改造后总体性能与改造前总体性能进行对比,对改造设备性能进行试验考核,用以验证脱硫塔提效改造项目改造效果。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合同估算价:约21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
(2)投标人注册资金应在500万元及以上。
(3)投标人必须具有电力工程调试单位火电工程类乙级及以上资质等级证书,并具有质量、健康、环境体系认证。
(4)具有2台600MW火电机组性能试验的成功业绩(复印件)。
(5)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0认证证书或等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事项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2月15日至 2016年02月19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在秦皇岛市开发区曦城花语项目现场祁连山路与纬二路交叉口西200米物业综合楼三楼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同类项目业绩复印件及以下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授权人身份证。
4.2招标文件售工本费500元/套,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03月07日上午10时00分,地点为秦皇岛市开发区曦城花语项目现场祁连山路与纬二路交叉口西200米物业综合楼三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绥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秦皇岛泓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前所镇,神华国华绥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厂内 | 地 址:秦皇岛市开发区曦城花语项目现场祁连山路与纬二路交叉口西200米物业综合楼三楼 |
邮 编:125222 | 邮 编:066000 |
联 系 人:贾云 | 联 系 人:刘向阳 |
电 话:0421-6615021 | 电 话:13933909080/0335-3692198 |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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