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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榆县财政局国库电子支付系统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2-15 11:0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通榆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通榆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下达的采购计划,对通榆县财政局国库电子支付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文件投标。

  1、招标项目:通榆县财政局国库电子支付系统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TYZC2016-09

  3、项目概况:详见标书

  4、预算资金:179.798万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证照,经营范围包含本采购项目标的产品且执证期限有效;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具有系统集成三级资质以上(含三级)或安防资质三级以上(含三级)。

  5.3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持(1)工商营业执照;(2)组织机构代码证;(3)税务登记证;(4)开户行许可证;(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身份证,法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6)投标人资格要求5.2款中相关证明文件;(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8)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注:以上资质证明文件,原件备查,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

  7、招标文件发售:合格的投标人可于2016年2月15日至2016年2月19日每天(节假日除外)9:00~11:00、14:00~16:30到通榆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集中采购科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人民币,售出不退。

  8、投标保证金:投标时应提交投标总价1%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提交。投标人未按照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9、开标时间及地点:定于2016年3月15日下午14:00时在通榆县行政审批管理服务中心会议室进行公开招标,届时请各投标人委派代表出席开标会。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参加投标时,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请各投标人准时出席,过时不候。(开标时需提交与投标文件一致的电子版)

  10、交货时间:签订书面合同后五十日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

  11、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后经安装调试验收(采购单位、县、市三级验收)完成后付合同金额的90%,其余货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在验收合格后一年内如无重大质量问题,经采购单位确认并持采购单位盖章的确认单付清。

  联系地址:通榆县民主路1037号,通榆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项目联系人:王志勇            联系电话:15844649444

  标书发售联系人:潘浩澎        联系电话:0436-5000177

  通榆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6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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