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全厂清淤项目施工(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秦皇岛泓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绥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绥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全厂清淤项目施工(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绥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全厂清淤项目施工(二次)
项目编号:QHYZB-2016-6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辉
项目联系电话:0429-6615026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绥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前所镇
联系方式:陈辉 0429-661502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秦皇岛泓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向阳、13933909080
代理机构地址: 秦皇岛市开发区曦城花语项目现场祁连山路与纬二路交叉口西200米物业综合楼3楼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地点:本项目位于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前所镇,神华国华绥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厂内。
规模:
2.1 对化学系统30个池子清淤,淤泥总量预计5028m3(三年预估量)。(明细见附页1)
2..2 对脱硫清水池、集水池清淤,两个池子的规格:15×5.6×6m、5.6×5×3m,淤泥量预计924m3(三年预估量)。
2..3 对燃料一期、二期含煤废水处理站及雨水沉淀池所有池内淤积的煤泥清理,约5000m3(三年预估量);生活污水处理站前置池、调节池、污泥池等淤泥清理,约1000 m3(三年预估量)。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招标范围:按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要求完成本工程施工承包。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经营范围包含所投标项目相关内容。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3)具有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4)业绩要求:近三 年( 2013年 1月1日起至今,下同)投标单位必须具有600MW以上机组类似清淤项目施工业绩,提供合同和完工证明。(5)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拟成立的项目组织机构中,设有技术负责人、设有专职安全负责人。上述人员岗位登记工作单位应为其投标单位。(6)近 三 年无较大安全生产事故,无重大质量事故,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产重组或破产状态,财产未被接管、冻结,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2-2014年经专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其中2014年度资产负债率小于85%;净利润大于0。(7)必须完全认同国华发电本质安全管理体系的安全文化、承诺为所进入国华电力工作的员工缴纳工伤保险、具备缴纳合同额的5%的安全风险抵押金的能力;(8)近 三 年在神华集团各分子公司承接的工程不存在拖欠民工工资问题且无履约信誉较差记录。(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项目投标。(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9.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2月15日 08:30 至 2016年02月19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秦皇岛市开发区曦城花语项目现场祁连山路与纬二路交叉口西200米物业综合楼3楼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3月07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3月07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秦皇岛市开发区曦城花语项目现场祁连山路与纬二路交叉口西200米物业综合楼三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绥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全厂清淤项目施工(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QHYZB-2016-6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绥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全厂清淤项目施工(二次),项目业主为 绥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绥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一家施工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地点:本项目位于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前所镇,神华国华绥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厂内。
2.1 对化学系统30个池子清淤,淤泥总量预计5028m3(三年预估量)。(明细见附页1)
2..2 对脱硫清水池、集水池清淤,两个池子的规格:15×5.6×6m、5.6×5×3m,淤泥量预计924m3(三年预估量)。
2..3 对燃料一期、二期含煤废水处理站及雨水沉淀池所有池内淤积的煤泥清理,约5000m3(三年预估量);生活污水处理站前置池、调节池、污泥池等淤泥清理,约1000 m3(三年预估量)。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招标范围:按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要求完成本工程施工承包。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经营范围包含所投标项目相关内容。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具有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业绩要求:近三 年( 2013年 1月1日起至今,下同)投标单位必须具有600MW以上机组类似清淤项目施工业绩,提供合同和完工证明。
(5)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拟成立的项目组织机构中,设有技术负责人、设有专职安全负责人。上述人员岗位登记工作单位应为其投标单位。
(6)近 三 年无较大安全生产事故,无重大质量事故,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产重组或破产状态,财产未被接管、冻结,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2-2014年经专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其中2014年度资产负债率小于85%;净利润大于0。
(7)必须完全认同国华发电本质安全管理体系的安全文化、承诺为所进入国华电力工作的员工缴纳工伤保险、具备缴纳合同额的5%的安全风险抵押金的能力;
(8)近 三 年在神华集团各分子公司承接的工程不存在拖欠民工工资问题且无履约信誉较差记录。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项目投标。
(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2月15日至2016年02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以下原件及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同类业绩合同(完整合同)及完工证明;以上证明文件复印件需一套并加盖投标单位法人章到秦皇岛市开发区曦城花语项目现场祁连山路与纬二路交叉口西200米物业综合楼三楼报名。
4.2招标文件领取方式:投标人须持4.1规定资料报名,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发放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售工本费500元/套,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03月07日上午10时00分,地点为秦皇岛市开发区曦城花语项目现场祁连山路与纬二路交叉口西200米物业综合楼三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www.chinabidding.com.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绥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前所镇
联系人:陈辉
联系电话:0429-6615026
传真:0429-6612808
招标代理机构:秦皇岛泓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秦皇岛市开发区曦城花语项目现场祁连山路与纬二路交叉口西200米物业综合楼三楼
联系人:刘向阳
联系电话:0335-3692198
手 机:13933909080
传 真:0335-3692198
邮 编:066000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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