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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河街道办事处世纪新居小区弃管电梯整修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2-15 10:0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河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对其所需弃管电梯整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河街道办事处世纪新居小区弃管电梯整修项目

2.项目编号0773-1641GNJL00002/3

3.采购内容、预算、供货及付款:

项目名称

采购

预算

(元)

维修数量

规格、性能及技术要求

工期

付款方式

世纪新居小区弃管电梯整修项目

937583.78

15

详见技术参数

按合同约定执行

合同签订后付款60%,整修后电梯正常运行10日内付款30%,电梯检验合格后付款5%,余5%为质保金,质保期一年。

具体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 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应包含所报项目的相关内容,并应具备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C 级及以上)。

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经招标采购代理机构资格预审合格并从采购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

三、 报名时间、地点及需要提供的材料

    潜在合格的投标人可于2016215日~2016219日的9001100时至1330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市人民大街与繁荣路交汇航空国际商务中心A409)购买招标文件。报名须提交下列相关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税务登记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C 级及以上)(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四、 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6215日~2016219日的9001100时至1330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市人民大街与繁荣路交汇航空国际商务中心A409)

3.发售方式:领取,不办理邮寄业务。

4.售价:500/

五、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39日下午1400分。

六、 开标地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大厅一楼开标室(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东方广场)。

七、 投标保证金1.5万元人民币。

八、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九、 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河街道办事处

  址:吉林省长春市经开区

联系人:高孟才 话:17604316888

采购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址:长春市人民大街与繁荣路交汇航空国际商务中心A409

联系人:闫琦、韩冬

电话:0431-81937053 15104407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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