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_政府采购信息_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东北师范大学综合楼方案设计(可研)、东北师范大学罗格斯大学纽瓦克学院教学楼(含综合教学楼)方案设计(可研)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2-15 10:1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东北师范大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东北师范大学综合楼方案设计(可研)、东北师范大学罗格斯大学纽瓦克学院教学楼(含综合教学楼)方案设计(可研)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东北师范大学综合楼方案设计(可研)、东北师范大学罗格斯大学纽瓦克学院教学楼(含综合教学楼)方案设计(可研)

项目编号:SYZX2016-055、05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0431-85099072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东北师范大学

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

联系方式:陈老师0431-8509907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袁贺、申晓晶0431-87644668、87990285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春城大街789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1.招标条件

东北师范大学综合楼方案设计(可研)、东北师范大学罗格斯大学纽瓦克学院教学楼(含综合教学楼)方案设计(可研)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东北师范大学,建设资金来源为学校自筹,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标段划分:

一标段:东北师范大学综合楼方案设计(可研);

二标段:东北师范大学罗格斯大学纽瓦克学院教学楼(含综合教学楼)方案设计(可研)。

2.2建设规模:

一标段:东北师范大学综合楼,建筑面积56000平方米;

二标段:东北师范大学罗格斯大学纽瓦克学院教学楼(含综合教学楼),建筑面积19000平方米。

2.3建设地点:

一标段:吉林省长春市东北师范大学(人民大街5268号)院内;

    二标段:吉林省长春市东北师范大学净月校区(净月大街2555号)院内。

2.4 招标范围:

    一标段:东北师范大学综合楼(含理化实验大楼、文学院教学楼、综合教学楼)的概念性方案设计、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深化完善方案、完成初步设计等后期设计工作及可研的编制补充修改工作。

    二标段:东北师范大学罗格斯大学纽瓦克学院教学楼(含综合教学楼)的概念性方案设计、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深化完善方案、完成初步设计等后期设计工作及可研的编制补充修改工作。

2.5 设计周期:2016年3月25日至2016年4月15日,21日历天。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本次招标要求各标段投标人均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企业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2 各标段投标人近五年至少有一项类似设计业绩。3 各标段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近五年至少完成一项类似设计业绩。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 外省企业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及【2016】1号文件的规定办理入境手续。6 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2月15日 09:00 至 2016年02月19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政务中心一楼A区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窗口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2月15日至2016年2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长春市政务中心一楼A区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窗口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2 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3月15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3月15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春城大街789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的递交

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6315900分,地点为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春城大街789号)。

1.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3 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每标段人民币壹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1.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2.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东北师范大学招标与采购办公室网站、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