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余市农村土地整治重大项目财务决算评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2-15 09:0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SYZX2016-053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扶余市农村土地整治重大项目财务决算评审已由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吉林省财政厅以吉国土资开发【2011】30号文件批准招标。资金来源为100%财政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扶余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扶余市农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项目指挥部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 项目地点:扶余市。
2.2 招标范围:扶余市农村土地整治重大项目财务决算评审全部内容。
2.3 时限要求:签订合同后40日内完成。
2.4 项目预算:50万元。
2.5 质量标准:成果应符合国家、吉林省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本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履行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2013、2014、2015)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2 近三年(2012年、2013年、2014年)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财务决算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4 投标人在投标前要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到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办理关于投标人在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有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6年2月15日至2016年2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长春市政务中心一楼A区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窗口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8日9时30分,地点为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春城大街789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壹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扶余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扶余市农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项目指挥部办公室
地 址:扶余市扶余大街455号
联 系 人:李主任
电 话:0438-5061035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春城大街789号
联系人:袁贺、申晓晶
电 话:0431-87644668、0431-87990285
2016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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