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漳州市中心城区消防专项规划项目招标公告-FJZY(2016)1633-001
作者: 发布于:2016-02-14 00:00:00 来源:
中国政府采购网
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漳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委托将对下列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方式) |
1、招标文书编号:FJZY(2016)1633-001(2015漳财计[1633]号) 2、招标项目内容:漳州市中心城区消防专项规划项目 |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型 | 用途 | 数量 | 简要技术指标 | 采购单位 | 联系电话 | 地址 | 漳州市中心城区消防专项规划项目 | 其他服务 | -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漳州市公安消防支队 | 13960007121 | 水仙大街漳州消防指挥中心 | |
3、预算资金:98.0000万元 |
4、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 2016-02-14至2016-02-28 | 5、发售招标文件地点: | 漳州市芗城区江滨花园沿江5幢426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6、联系人: | 伦先生 | 7、联系电话: | 0596-2668059 | 传真: | 0596-2861737 | 公司网址: | | E-mail: | fjzy888@126.com | 8、投标人资格: | 凡有能力提供招标文件所述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潜在投标人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投标人须知第3条规定的条件,且同时具备并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3)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4)投标人代表及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6)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9)根据《闽检发[2016]7号》文规定,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投标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原件须附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或者外包。注:投标人必须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复印件,若有一项未通过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按无效投标处理,所有复印件应是有效、清晰,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无效。上述(1)--(4)项原件备查。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 | 9、投标截标时间: | 2016-03-08 09:00(北京时间) | 10、开标时间: | 2016-03-08 09:00(北京时间) | 11、开标地点: | 漳州市芗城区江滨花园沿江5幢426开标室 | | 12、标书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为100元人民币;如需邮购,请另加-元 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 13、开户银行: | 招商银行漳州分行 | 开户名称: | 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银行帐号: | 596900119210201 | | 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 | 2016-2-1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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