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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安县财政局关于选择造价咨询机构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2-14 18:0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根据乾安县政府采购计划申报表,现就乾安县财政局选择造价咨询机构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乾安县财政局。
采购人地址:乾安镇安定大路。
采购人联系方式:0438-8231313。
集中采购机构名称:乾安县政府采购中心。
集中采购机构地址:乾安镇安定大路。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方式:0438-8230663。
二、采购项目名称:乾安县财政局选择造价咨询机构。
三、采购项目编号:QAZC2016003。
四、采购项目内容:选择造价咨询机构1家(详见招标文件)。 
五、采购项目基本概况:包括但不局限于初步设计概算审核或执行概算编制;预算审核;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或标底)编制、审核;定额研究;施工现场过程造价控制;结算审核及其他造价咨询工作。服务地点:乾安县。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五年(按采购人要求的服务内容和时限完成工作)。服务承诺目标:优质服务。
六、采购项目预算(收费费率):吉林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和其补充通知,执行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不接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小微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八、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不得参加投标。
(三)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四)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五)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的注册造价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资格。
(六) 能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近三年内没有因违法违规受过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的行政处罚。
(七)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整。
十、投标语言:中文。
十一、招标文件的领取时间、地点及方式:有意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请携带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受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自然人)委托来领取招标文件的,还应携带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自然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等有关证明文件。于2016年2月14日至2016年2月19日期间(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北京时间,下同)到乾安县政府采购中心领取招标文件。
十二、投标及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期):所有投标文件必须于2016年3月8日上午10:00之前送达乾安县政府采购中心或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三、开标时间及地点:定于2016年3月8日上午10:00在华苑宾馆(长春市卫星路7000号)三楼会议室公开进行,届时请各投标人委派代表出席开标会。
十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杨晓丰  唐天标。
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0438-8231313 0438-8230663。
 
                                                      二〇一六年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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