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阳县粮食局粮安工程配置仓储机械设备项目采购公告
正阳县政府采购中心受正阳县粮食局委托,对正阳县粮食局粮安工程配置仓储机械设备采购项目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现欢迎国内的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编号:正政采招【2015】71号
2.招标范围及内容: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要求见招标文件
序号 | 招标内容 | 数量(台套) |
1 | 振动筛 | 12 |
2 | 环流熏蒸 | 1 |
3 | 粮情监测 | 1 |
4 | 机械通风 | 1 |
5 | 12米移动式两用皮带机 | 1 |
6 | 供电线路 | 1 |
7 | 地笼 | 288米 |
8 | 移动式振动清理筛 | 1 |
9 | 智能翻仓机 | 1 |
10 | RHZKF6.8呼吸机(含一台充氧机) | 5 |
11 | YL-A固定式扦样机 | 1 |
12 | 砻谷机 | 1 |
13 | 弧形挡粮板 | 42块 |
14 | 100型变压器 | 1 |
15 | 电缆及配套 | 1 |
16 | 移动式补仓机 | 1 |
17 | 监控设施 | 1 |
18 | 选筛 | 1 |
19 | 分样器 | 1 |
20 | 千分之一电子天平 | 1 |
21 | 容重器 | 1 |
22 | 扦样器 | 1 |
23 | 电子容重测水仪 | 1 |
24 | 轴流风机 | 12 |
25 | CCDQ-65型比重清粮筛 | 1 |
26 | 手推垃圾 清理车 | 2 |
27 | 移动式转向伸缩皮带输送机 | 1 |
28 | 风机 | 2 |
本次采购控制金额:176.1万元。
3.合格的投标人:
3.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资质证件齐全;
3.2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并具有能力履行本项目采购内容及服务。
3.3 投标人必须是专业生产粮食机械设备信用企业,投标人必须是取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单位,并须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具有提供质量稳定可靠产品的能力,投标人必须有近三年企业的财务年度审核报告(注明:2012、2013、2014年),开标时要求携带原件。
3.4 投标人必须为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制造商,具有为本项目提供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的能力等。输送、振动和清粮设备,必须在正阳县有售后服务网点(以工商营业执照为准),以便设备维修和保养,并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
3.5 法人代表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3.6 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
4.招标文件的发售
4.1 发售时间: 2016 年 2 月 14 日至 2016 年 2 月 1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00至 12:00 ,下午14:30至 17: 00。
4.2 发售地点:正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报名处。
4.3 报名处联系电话:0396-8906606。
4.4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包括售后服务机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近三年企业的财务年度审核报告、专业生产粮食机械设备信用企业、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资料。
(3)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4.5 投标人自行填写报名登记表(从正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报名登记表必须打印不得手写,以上资料复印件一并用档案袋密封加盖公章后在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时装入保密箱(报名登记表中的信息必须和开标时提供的资料一致,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4.6 投标人报名时须向报名处另外提供一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7投标人报名时还须另外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包括售后服务机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一套单独密封装订并加盖公章,用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报名结束后由采购人将供应商相关资料统一报送至正阳县人民检察院,由正阳县人民检察院对所有报名的投标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若查询到投标人单位有行贿犯罪记录,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5.招标文件售价
每份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开标时查验招标文件购买收据(遗失不补),未能提供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6.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叁万元。
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16年 2 月 23 日 17:00 前,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①开户行: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正阳支行;户名:正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5230 1004 2712 011。②开户行:河南正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号:402512101018;户名:正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00000074523605099012 。二者任选其一。
交纳方式: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上以转账形式交纳,否则无效。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凭银行出具的进账单或电汇单到正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处换取投标保证金交纳收据,开标时将查验保证金交纳收据,未能提供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7.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投标人应于 2016 年 3 月 8 日 15:00 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厅,逾期送达不予受理。
8.开标时间、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 2016 年 3 月 8 日 15:00 时在正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厅开标,投标人代表应出席开标会议。
9.对招标文件的质疑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0日之前, 由投标单位法人代表向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再受理投标人针对该项目招标文件的质疑。
10.项目咨询电话
业主联系人: 雷先生 联系电话:13703803209
地址:正阳县新城区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 曹先生 联系电话:0396—8918005
地址:正阳县东大街96号
11.监督部门
正阳县政府采购办 0396-8939201
正阳县监察局 0396-8906559
正阳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六年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