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安县畜牧管理局2016年春防疫苗公开招标
作者: 发布于:2016-02-14 11:0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农安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农安县畜牧管理局的委托,对农安县畜牧管理局2016年春防疫苗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定供应商。现诚请满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农安县畜牧管理局2016年春防疫苗采购项目
二、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企业注册资金5000万(含)以上,
3、必须有所投产品的批准文号,
3、必须有疫苗经营许可证,
4、必须有国家认定GMP标准,
5、疫苗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均可参加投标。
三、招标内容:本项目共分两包,投标人可对其中一包或多包进行投报。
铝胶 100 ml×100瓶/件 50件 单价:200元
丹毒 50头×400瓶 1000000头份 单价:0.05元
肺疫 50头×400瓶 1000000头份 单价:0.05元
仔猪付伤寒 20头×400瓶 1000000头份 单价:0.10元
新城疫灭活油苗进口佐剂 250ml×40瓶 8000瓶 单价:33元
新城疫L疫苗 1000羽/瓶 4000瓶 单价:8元
炭疽 100头份/瓶 3500瓶 单价:29.6元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本次招标从公告之日起即可报名,即2016年2月14日—2月18日,上午9:00时—11:00时,下午13:00时—15:30时。
报名地点:农安县政府采购中心(农安县政务中心二楼)。
五、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六、招标文件领取时间:报名同时领取招标文件。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2016年2月23日上午9:30时,政务大厅二楼评标室。
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万元。
九、报名须携带资料:
1.有效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疫苗经营许可证原件。
2.经销商除须携带上款原件外,还应提供疫苗生产厂家授权书;
3.代理人须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办理报名事宜。
九、采购单位:农安县畜牧业管理局 联系人:陈立忠
招标机构:农安县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431—83228103
二○一六年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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