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第九人民医院门诊综合大楼公开招标公告
南宁市建昶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南宁市第九人民医院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南宁市第九人民医院门诊综合大楼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南宁市第九人民医院门诊综合大楼
项目编号:建昶SG15-12-06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瑾
项目联系电话:0771-5501691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南宁市第九人民医院
地址:广西宾阳县黎塘镇永安西路233号
联系方式:覃金荣 0771-820862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南宁市建昶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瑾0771-5501091
代理机构地址: 南宁市民族大道85号鸿达大厦22层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项目编号:建昶SG15-12-069
建设地点:宾阳县黎塘镇永安西路233号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28354.31㎡(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4957.67㎡,地下建筑面积3396.64㎡,地上11层,地下1层,高度45.9米;框架结构。
合同估算价:7919.00万元
要求工期:540日历天
招标范围: 土建(含基坑支护)、装饰、给排水、电气、室外水电、室外道路工程及智能系统、消防、电梯、空调等相关配套设施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1个标段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及宾阳县相关规定,已办理广西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贰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因诚信行为导致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已被锁定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3.3 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919.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2月14日 09:00 至 2016年02月18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宁市民族大道85号鸿达大厦22楼南宁市建昶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持本人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到南宁市民族大道85号鸿达大厦22楼南宁市建昶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报名,同时需携带以下资料:①自公告发布之日起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专职投标员“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证明材料原件;②投标人在项目所在地的检察机关申请行贿记录档案查询原件(要求查询结果为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查询日期必须是公告发布之日后)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3月08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3月08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南宁市沙井大道56号华南城2号广场5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具体安排详见5楼电子大屏幕场地安排表)
七、其它补充事宜
本招标项目南宁市第九人民医院门诊综合大楼已由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第九人民医院门诊综合大楼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南发改社会[2014]35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宁市第九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自业主多渠道筹措,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 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专职投标员递交,并持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拟投入的所有专职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2、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3、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222.216.4.8/)、南宁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purchase.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http://ztb.gxi.gov.cn/)上发布。
4、监督部门及电话
宾阳县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站(监督电话:0771- 8256703)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