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吉利区东寨生态园(二期配套设施)及东寨村灌溉井等工程项目第四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洛阳市吉利区东寨生态园(二期配套设施)及东寨村灌溉井等工程项目第四标段
二次招标公告
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洛阳市吉利区移民办公室委托,就洛阳市吉利区东寨生态园(二期配套设施)及东寨村灌溉井等工程项目第四标段二次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本招标项目名称:洛阳市吉利区东寨生态园(二期配套设施)及东寨村灌溉井等工程项目第四标段二次
1.2 招标编号:LJPSZB-2015-15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项目建设地点:马洞村内
2.2项目标段划分:本项目为第四标段。
四标段:马洞村人畜饮水项目
2.3项目建设工期:本项目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及说明。
2.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经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2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企业资质;
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及安全考核合格证;
3.4开标时投标人须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四.投标报名及文件领取时间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2 月14日至2016年 2月18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休息,下同),到洛阳市西工区王城大道31号中迈·红东方广场A区1单元(商务楼)2105室。
4.2报名时应携带以下证件:
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注:上述证件须携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报名时核对原件,留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留原件)
4.3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6年2月14日至2016年2月18日
4.4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洛阳市西工区王城路31号中迈·红东方广场A区1单元(商务楼)2105室
4.5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500元/套,售后不退。
五、公告发布媒介: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招标网》、《河南招标投标综合网》、《洛阳市政府招标网》上同时发布。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6.1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2016年3月9日上午9点30分整(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2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洛阳市西工区王城路31号中迈·红东方广场A区1单元(商务楼)2106室;
七、开标有关信息:
7.1 开标时间:2016年3月9日上午9时30分整
7.2 开标地点:洛阳市西工区王城路31号中迈·红东方广场A区1单元(商务楼)2106室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8.1 招 标 人:洛阳市吉利区移民办公室
联 系 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 0379-66911969
8.2 代理机构: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379-63331006
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