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市2015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五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宝市2015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灵宝市移民工作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及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五标段发布二次招标公告。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灵宝市2015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
2.2项目编号:HN/LB 16-010;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及自筹资金;
2.4建设地点:灵宝市大王镇;
2.5五标段建设内容:采购勾臂车、不锈钢垃圾转运箱等环卫设备及硬化场地;
2.6工期:15日历天;
2.7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2.8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和保修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需具备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真实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所投产品主要内容;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经营记录;
3.6投标人须是具有依法注册的生产厂家(设备制造商),具有履行合同必须的技术。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年2月14日至2016年2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灵宝市同德酒店8013室报名;
投标人报名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015年企业为其缴纳社保证明、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记录查询证明、企业注册地工商局出具的反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查询证明(三门峡以外地区可提供反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承诺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2013年以来类似业绩1份(以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为准)。
注:1、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单位可不提供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
2、上述所有证件要求报名时提供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套,按顺序装订成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提供原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6年2月14日至2016年2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灵宝市同德酒店8013室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外地不邮寄;
5.3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及金额:详见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见招标文件;地点为: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宝市移民工作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1393811333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正大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 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109号
灵宝办事处地址:灵宝市同德酒店8013室
灵宝办事处联系人:张女士
灵宝办事处联系电话:0398-8669222 18503985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