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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鄂州市委党校学员公寓食堂、住宿服务外包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2-14 16:4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湖北中天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公司受中共鄂州市委党校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共鄂州市委党校学员公寓食堂、住宿服务外包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共鄂州市委党校学员公寓食堂、住宿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EZSWDX-ZFCG-2016-02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刚

项目联系电话:13986407922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共鄂州市委党校

地址:鄂州市滨湖南路96号

联系方式:1398640792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湖北中天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卢勇军 0711-3215839

代理机构地址: 鄂州市文星大道19号明堂市场四楼湖北中天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公司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采购项目 中共鄂州市委党校学员公寓食堂、住宿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 已列入鄂州市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鄂州财采计备[2016]XM0090号,采购人为 中共鄂州市委党校 ,采购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及形式

2.1项目名称:中共鄂州市委党校学员公寓食堂、住宿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2.2 采购编号:EZSWDX-ZFCG-20160201;

2.3 项目概况:中共鄂州市委党校学生公寓是专门为全市在职培训学员提供就餐、住宿、接待服务,日常学员培训在校期约4个月。一楼餐厅主要作为学校日常在校学员用餐场所,能同时容纳200人同时进餐,餐厅宽敞、明亮,配套设施设备齐全先进。公寓现有标准客房、单间、套房共计96间,讨论室、多功能媒体教室两间,能同时容纳200人上课,内部设施完整,设施设备完好;

2.4采购范围:

(1)学员公寓室内外环境卫生保洁、保安;

(2)学员公寓内各类培训、会议、教学活动的会务服务,包括会场布置、迎宾、茶水服务、多媒体、音响使用管理、教室管理等;

(3)学员公寓内的客房服务与管理;

(4)学员和教职工的餐饮服务,包括厨房、包厢、餐饮大厅的服务与管理;

(5)校园内水、电、气的使用管理、维护;

(6)学员公寓各种配套基础设施设备的操作和管理,组织申报各专业设备的年检年修,如水电、厨具、空调、消防、安防等(不含专业计算机网络系统等设施设备维护);

(7)物业档案资料的保存与保管。

2.5采购形式:

(1)委托管理采用使用权与运行保障管理权分离方式。使用权属采购人,由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下达服务保障任务,运行保障管理由成交供应商全权负责,管理、服务团队的组建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其员工的人事、劳资、社保等所有关系隶属于成交供应商;

(2)成交供应商未经采购人书面批准,不得利用采购人任何资产进行对外任何经营性活动;

(3)成交供应商在管理服务中所需的设备、材料、工具、低值易耗品等,由成交供应商编制计划、预算和采购清单,提交采购人审核并及时采购供应,确保成交供应商管理服务顺利进行。所有物资的使用与消耗,每月统计汇总报采购人监管部门审核备案。如出现人为或不正常损坏或损耗的,由成交供应商照价赔偿。

2.6 服务期限:三年(每年一考评,如年度考评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2.7采购预算:160万元/年。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3.3 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括餐饮及住宿且其经营场所能同时进行餐饮和住宿服务的;

3.4派驻项目经理需具备5年以上餐饮和客房管理工作经验;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项目投标;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7 供应商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

3.8 严禁个人借证、挂靠等弄虚作假行为参与投标,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参加投标及中标资格。在经营过程中,成交供应商不得将项目分包或转包给任何单位和个人,且不得合伙经营,否则采购人有权即刻终止合同,并要求成交供应商赔偿相应损失。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供应商于2016年2月15日至2016年2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在湖北中天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公司(鄂州市文星大道7号明堂市场四楼,下同)(0711-3258370)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等资料:

(1)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同资质证书上法定代表人名称一致);

(2)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营范围必须包括餐饮及住宿);

(4)投标单位基本帐户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5)提供经营场所能同时进行餐饮和住宿服务的证明材料(可提供扫描件、图片或文件等相关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上标明:“如我单位所提供的证明材料有虚假不真实的,我单位将自动放弃中标候选人地位,并自动接受采购人及招标代理人对我单位作出的没收投标保证金的惩罚;我单位已知故意制造或提供虚假材料可能触犯刑律并承担相应刑事责任的风险”;

(6) 拟派项目经理具备5年以上餐饮和客房管理工作经验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证明材料上标明:“如我单位所提供的证明材料有虚假不真实的,我单位将自动放弃中标候选人地位,并自动接受采购人及招标代理人对我单位作出的没收投标保证金的惩罚;我单位已知故意制造或提供虚假材料可能触犯刑律并承担相应刑事责任的风险”。

以上第2项原件及其它复印件资料装订成册(共两份),复印件要求加盖供应商原始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在报名资料封面上用正楷字写上投标报名联系人名称及其联系手机电话及办公室电话。报名资料需编页码。其它原件现场核验退回。

4.2招标代理将对投标人提交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5.1 本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为叁万贰仟元整(人民币)。供应商必须在2016年 3  7 日下午16:00时前缴纳;

5.2投标保证金必须由供应商基本账户汇入湖北中天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专户,不是供应商基本账户汇入的投标保证金,视同资格审查不合格。

单位名称:湖北中天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湖北省鄂州市农行国贸支行

帐户:17615101040002480

行号:103531061517

在规定时间内投标保证金未到帐的供应商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6.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时间

6.1投标文件的递交采取书面递交。书面投标文件及相关原件资料在2016年 3  8  日上午8:00-9:30时提交至湖北中天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公司会议室(职工之家),由招标代理机构接受。逾期送达的将被拒绝;

6.2本招标工程的开标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湖北中天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公司会议室(职工之家)公开进行,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有效身份证准时参加。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16年 2  15 日;

7.2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上 发布;

7.3信息发布时间若发生延迟,日程安排顺延。

8.联系方式

8.1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名称:中共鄂州市委党校

地址:鄂州市滨湖南路96号

联系人:袁刚 电话/手机: /13986407922

8.2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名称:湖北中天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公司

地址:鄂州市文星大道7号明堂市场四楼

联系人:欧亚琪 电话/传真/手机:0711-3215839/3258370/15871502752。

二〇一六年二月十五日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3.3 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括餐饮及住宿且其经营场所能同时进行餐饮和住宿服务的; 3.4派驻项目经理需具备5年以上餐饮和客房管理工作经验;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项目投标;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3.7 供应商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3.8 严禁个人借证、挂靠等弄虚作假行为参与投标,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参加投标及中标资格。在经营过程中,成交供应商不得将项目分包或转包给任何单位和个人,且不得合伙经营,否则采购人有权即刻终止合同,并要求成交供应商赔偿相应损失。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6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2月15日 08:30 至 2016年02月19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鄂州市文星大道7号明堂市场四楼湖北中天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6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代理公司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3月08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3月08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鄂州市文星大道7号明堂市场四楼湖北中天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公司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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