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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土地出让、划拨供应评估业务服务单位备选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2-14 18:0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采购编号:郑港财采公开2016(003)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土地出让、划拨供应评估业务服务单位备选项目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规划与国土资源局,采购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土地出让、划拨供应评估业务服务单位备选项目;

2.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3、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采购内容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土地出让、划拨供应评估业务服务单位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一个标段,选定8家入围单位;

2.5、服务三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完成本次采购项目的技术力量、经济实力和完善售后服务体系;

3.1.2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相应经营范围,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要求50万元及以上;

3.1.3投标人须具备在全国或河南省范围内执业的土地评估资质;

3.2、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企业及法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具有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近三个月缴纳税收的完税凭证、主管社保部门开具的近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社保证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和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开具日期不得早于本公告发出时间,查询范围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4.1. 投标报名时间:20162 月15 日至2016 年219每天上午8:30时(北京时间,下同)至11:30时,下午14:30 时至17:00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4.2. 投标报名地点: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建设西路187号泰隆大厦131311室)。

4.3. 投标报名时须法定代表人(持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人身份证原件的有效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等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所有资格证明材料原件供查验、留两套装订成册的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应与原件一致并加盖企业公章。投标人提供的报名资料如未加盖企业公章,可以不予受理。

4.4. 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4.5. 不符合投标人资格的将被拒绝,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5.2. 招标文件领取地点:同投标报名地点。

5.3. 招标文件售价:500/套,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4. 本项目招标文件不接受邮寄方式购买。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综保区(港区)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规划与国土资源局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371-86651068

招标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建设西路187号泰隆大厦131311

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18539996128 

                                                 

                                                  2016年 月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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