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封市环境监测站固定颗粒物采样仪采购项目的变更公告
项目编号:汴财招(2016)11号
各位投标人:
现对开封市环境监测站固定颗粒物采样仪采购项目(项目编号:汴财招(2016)11号)的招标文件进行变更如下:
原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招标项目及要求中,第四条“项目内容”内容为:
1、采购产品数量:
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细颗粒物(PM 2.5)自动换膜同时采样监测仪 (4台)。
2、总体要求:
(1) 国家环保(PM2.5)手工监测方法(重量法)技术规范(HJ656-2013)。
(2)为了保证数据的一致性和准确性,采样设备必须和自动监测设备保持品牌一致性。
(3)现有手工比对设备的任何备品备件和此次采购设备的备品备件全部更换。
3、具体技术指标:
(1)用途:用于研究PM2.5和PM10颗粒物性质的经典方法,将颗粒物采集到采样膜上,可根据不同需要进行多种后续分析,或作为检验自动仪器可靠性的标准方法。
(2)所使用采样器和自动颗粒物监测仪保持PM10采样头和 PM2.5切割器完全一致。
(3)采样头:符合EPA认可的PM10采样头和 PM2.5切割器。
(4)采样选择:可实现用户自定义的时间间隔自动更换滤膜,可一次性容纳32片滤膜,实现2周内无人看管连续采样。
(5)流量控制:流量控制系统利用质量流量控制器(MFC)精准控制流量。
(6)流量范围:5-18L/min可选(采样器显示实时体积流量),通常工作流量为16.7 L /min (1 m3/h)。
(7)审计/校准: 软件支持单点或多点体积流量审计/校准工作。
(8)数据存储:可储存50天以上数据记录,具备RS232/RS485接口,并且可接风向标/风速计信号。
(9)PM10和PM2.5可以实现同时采样。
(10)通讯传输:允许与PC或者掌上电脑双向的信息交换,或者通过调制解调器与远程电脑进行信息交换。
(11)操作温度:-10°C to 45°C。
(12)电源要求: 220 VAC,50Hz。
(13)提供原厂家彩页或原厂家出具的满足招标技术参数的证明材料。
(14)采用气动模式自动换膜。
现变更为:
1、采购产品数量:
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细颗粒物(PM 2.5)自动换膜同时采样监测仪 (4台)。
2、总体要求:
(1) 国家环保(PM2.5)手工监测方法(重量法)技术规范(HJ656-2013)。
(2)现有手工比对设备的任何备品备件和此次采购设备的备品备件全部更换。
3、具体技术指标:
(1)用途:用于研究PM2.5和PM10颗粒物性质的经典方法,将颗粒物采集到采样膜上,可根据不同需要进行多种后续分析,或作为检验自动仪器可靠性的标准方法。
(2)所使用采样器和自动颗粒物监测仪保持PM10采样头和 PM2.5切割器完全一致。
(3)采样头:符合EPA认可的PM10采样头和 PM2.5切割器。
(4)采样选择:可实现用户自定义的时间间隔自动更换滤膜 ,可一次性容纳27片滤膜,实现2周内无人看管连续采样。
(5)流量控制:流量控制系统利用质量流量控制器(MFC)精准控制流量。
(6)流量范围:5-18L/min可选(采样器显示实时体积流量),通常工作流量为16.7 L /min (1 m3/h)。
(7)审计/校准: 软件支持单点或多点体积流量审计/校准工作。
(8)数据存储:可储存50天以上数据记录,具备RS232/RS485接口,并且可接风向标/风速计信号。
(9)通讯传输:允许与PC或者掌上电脑双向的信息交换,或者通过调制解调器与远程电脑进行信息交换。
(10)操作温度:-10°C to 45°C。
(11)电源要求: 220 VAC,50Hz。
(12)提供原厂家彩页或原厂家出具的满足招标技术参数的证明材料。
(13)采用自动换膜。
其余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本次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采购人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693891010
代理机构联系人:宋先生
电话:0371-23388510
联系地址:开封市北土街9号院8号楼2楼。
邮政编码:47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