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设施维护定点服务供应商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根据北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的政府采购计划,现就北海市交通设施维护定点服务供应商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 北海市交通设施维护定点服务供应商
二、项目编号:G-BZCG008-20160205
三、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内容、需求及要求:交通设施维护定点服务包括道路交通标志、标线、交通信号灯、交通护栏的制作、施划、安装、维修,交通信号灯系统调控和维修等交通设施零星项目维护;服务金额:每年交通设施维护总量约人民币100万元。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且承诺履行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国内注册(指按国家工商管理有关规定要求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达到本次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要求,具有合法资格的供应商,且具备有效的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资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6年2月5日至2016年2月18日,上午8时30 分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
2.发售地点:北海市北海大道(中段)177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北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综合科(联系电话:0779-3960821)。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250元,用电汇方式的请将250元汇入以下账户,开户名称:北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海分行广东南路支行;银行账号:624957493358。办理汇款后请将电汇单(在用途栏或备注栏上标明项目名称及编号、汇款单位、电子邮箱、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等)传真到0779-3960821。如未能提供联系方式和准确的邮寄地址造成招标文件无法邮寄或有更改及有补充通知而无法联系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3、购买招标文件须提交的材料:
获取招标文件时还须提交企业营业执照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关于投标人近三年来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不能提供或者投标人近三年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予领取招标文件(向检察机关提供书面申请办理)。
九、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0 元; (须足额交纳)。
投标人应于2016年2月26日9时30分前将投标保证金以转账、电汇等非现金形式(不接受以个人名义交纳的投标保证金)等形式交至:
开户名称:北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海分行广东南路支行
账 号:615857501871
注: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十、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6年2月26日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北海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北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未密封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6年2月26日9时30分在北海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北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二、网上查询地址: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
十三、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北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联系人:许叶 联系电话:18877916322。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林基良,联系电话:0779-3038787。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北海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779-3063975。
北海市府采购中心
2016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