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数字云谷信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泉州市坤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中国国际信息技术(福建)产业园数据中心
泉州市坤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泉州市数字云谷信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泉州市坤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中国国际信息技术(福建)产业园数据中心泉州政务云”项目的招标公告(此份为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泉州市坤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中国国际信息技术(福建)产业园数据中心泉州政务云”项目的招标公告(此份为准)
项目编号:QZKDZB1600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595-22286909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泉州市数字云谷信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南翼新城高新技术产业园
联系方式:林女士 0595-3611900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泉州市坤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蔡先生0595-22286909
代理机构地址: 泉州市丰泽区东泽路10号(市水电综合大厦)三楼北半部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详见招标文件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拥有法人授权的分支机构,且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国内企业(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应具有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投标人应具有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贰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或者投标人应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贰级或以上资质证书。3.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人若为福建省内企业的应具有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乙级或以上资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人若为福建省外企业的应具有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甲级资质。4.投标人若为拥有法人授权的分支机构,需按第(2)、(3)的要求提供对其进行授权的法人单位的相关资质证书。5.根据福建省检察院与福建省财政厅闽检发[2014]7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需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落款时间在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应装订在技术商务部分正本中。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65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2月06日 08:30 至 2016年02月19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泉州市丰泽区东泽路10号(市水电综合大厦)三楼北半部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2月26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2月26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安溪县二环南路1号金融行政服务中心5#楼B幢23层2312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详见招标文件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