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公安局购置高清视频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2-06 10:1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招标编号:JSZFCG—J2016ZX003
吉林市政府采购中心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就吉林市公安局购置高清视频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能力提供相关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产品种类:高清视频设备
二、投标方必须具备的资质及其他相关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投标人拟提供的设备应是吉林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选用视频前端编解码功能相关设备的通知》(吉公传发[2013]497号)通知推荐选用设备的品牌,且每个品牌只能由一个投标人进行投标,否则取消投标资格。
3、投标人须与现有平台无缝对接(以图像接入,平台看到图像为准),报名结束后,在规定时间内,招标人统一组织对投标人拟提供的设备进行功能性测试,测试通过后,持有效证明文件方可参与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中标供应商负责对系统设备提供五年质保服务,并提供五年软件免费升级服务;中标供应商在质保期内派专业技术人员(至少一人)入驻吉林市公安局提供7*24小时系统响应服务,并按照吉林市公安局的实际需要每年免费提供厂家新技术委托培训。
三、 索取招标文件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法人授权函、本人身份证等相关资质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投标人不是设备生产厂家,报名时还须提供所投报产品生产厂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四、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规定应经许可方可经营的项目或产品,需提供相关许可证照。
五、报名前须缴纳投标保证金,并持存款底单进行报名登记;凡未进行登记的,其文件恕不接受。
六、对招标文件有质疑或需要澄清的应以书面材料提交,采购中心和采购人将根据各供应商提出的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口头提交的问题不予答复。
七、本项目的采购预算为920万元(投标保证金人民币90000元),超出预算的报价恕不接受。
八、施工周期、地点及付款方式:签定合同后四个月内完成项目施工,并进行验收(前端图像及相关功能在共享平台全部实现为准);施工地点为用户单位指定地点;工程完工50%时,支付合同款50%,工程全部完工并验收合格后,支付余款。
九、索取文件地点:吉林市政府采购中心综合信息科。
十、本公告所提及的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十一、招标文件发出时间(报名时间)及设备测试要求:
1、标书发出时间(报名时间):2016年2月6日至2016年2月19日每日9时-15时30分(公休日除外),请携带U盘拷贝文件。
2、安装调试:已报名投标人于2016年2月23日至2月26日按照公安局要求在指定地点对拟测试设备进行安装调试,并接入吉林市公安局现有平台,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完成安装调试及接入平台的投标人取消测试资格。联系人:毛晶;联系电话:13596235055。
3、设备测试:2016年3月1日至3月3日,由吉林市公安局科技通信处、警务保障处、监察处、审计处四个部门组成测试组,对设备进行测试,并由测试组填写测试表。测试通过的投标供应商,由测试组出具测试通过证明,允许参加项目投标。测试出现不通过项目或未参加“现场测试”不能参与项目投标。
4、设备封存:测试结束后,测试组与投标人共同在封条上签字或盖章,现场将测试通过的设备进行封装,由警务保障处入库保管。招标结束后,未中标的投标人到警务保障处将封存设备取回,中标供应商设备用于项目验收设备对比。
十二、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3月10日9时10分。
十三、开标时间:2016年3月10日9时10分。
十四、开标地点:吉林市政务服务中心8楼801室(吉林市解放西路16号)。
十五、联系单位:吉林市政府采购中心 综合信息科
联系电话、传真:(0432)62048507
地址:吉林市政务服务中心603室(解放西路16号)
联系人:王先生 冯先生 鄂女士
十六、采购人:吉林市公安局
联系人、联系电话:马先生 13804425668
吉林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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