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涧水河综合治理工程已由汴发改城镇〔2016〕11号文批准建设,目前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开封市水务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本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质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开封市涧水河综合治理工程;
2.招标编号: KFSW2016-1;
3.建设地点:开封市东京大道北侧规划绿地用地范围内,西起开封西湖(黑岗口调蓄水库),东至东护城河,全长约7.6km。
4.建设工期:18个月;工程保修期:12个月;园林绿化责任期:24个月;
5.质量要求:合格
6.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7.建设投资:约2.6亿元。
8.招标范围:
施工标段: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补充及答疑纪要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监理标段:开封市涧水河综合治理工程本次招标施工内容及保修期、责任期全过程中的监理。
9.标段划分:
施工标段:(名称及桩号以招标文件为准)
第一标段:开封西湖涧水河分水闸至规划夷山大街(0+000—约2+120);
第二标段:规划夷山大街至西关北街(约2+120—约4+520);
第三标段:西关北街至北郊沟(东护城河)渠尾(约4+520—7+584);
监理标段:
第一标段:监理内容为施工一、三标段建设内容及保修期、责任期全过程中的监理
第二标段:监理内容为施工二标段建设内容及保修期、责任期全过程中的监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施工一、二、三标段: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投标人资质要求: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且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城市园林绿化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拟任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不含临时)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4.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5.负责景观绿化工程的专业技术人员中至少有一名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6.拟投入本合同的专职安全员(至少二名)资格要求;至少一名须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至少一名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7.2012、2013、2014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且连续三年无亏损,无不良债务(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部门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投标人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主要执(从)业人员应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河南省水利厅水利企业信用平台)进行信用信息登记,并以网上发布为准,无不良行为记录;
10.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11.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授权委托人,查询日期须在有效期内)。
(二)、监理一、二标段: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拟任项目总监具有水利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拟任水利总监理工程师2013年以来(以合同日期或者业主证明文件为准)具有河(渠)工程总监理工程师任职经历。主要监理人员中至少有3人持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结业证书(其中1人为总监); 企业201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日期或者业主证明文件为准)类似工程监理业绩(叁份及以上)。
3.投标人及其主要执(从)业人员应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河南省水利厅水利企业信用平台)进行信用信息登记,并以网上发布为准;
4.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授权委托人,查询日期须在有效期内)。
三、报名须知:
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的资料:
报名时需携带按照第二项“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原件及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证件携带原件供查验、留两套左侧胶装成册的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应加盖企业公章,投标人提供的报名资料如未按要求装订,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不予受理。)
注:1.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2.每家投标单位可以报多个标段,但只能中取一个标段,且以中标金额较大的标段为准,否则视为放弃中标。
3.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不得有在建工程,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
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5.开标时投标单位的公司项目经理、项目总监需携带相关证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6.经招标代理机构接受报名的投标单位在该项目报名至开标期内不得更换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若开标时与报名期间所报人员不一致,视为废标。
7.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授权委托人应为本单位员工,并具有劳动合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2015年6月份之后连续半年按时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提供社保机构证明和可查询的方式)。
8.投标单位报名结束后需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进行网上报名。
四、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16年2月6日到2016年2月17日(北京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服务大厅5015室13号窗口(郑开大道三大街市民之家五楼);
3.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1000元/份,图纸另售,售后不退。
4.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另行通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递交地点: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郑开大道三大街市民之家五楼)。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网》、《河南省水利网》上发布,其他相关网站转载只供参考,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开封市水务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申先生
联系电话:18503789970
代理机构: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371-55153019 13663806171
监督单位:开封市水利局
联系电话:0371-23853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