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杨和分局)(生活垃圾压缩站设备安装调试及运营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州市财贸建设开发监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佛山市高明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杨和分局委托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投标人就生活垃圾压缩站设备安装调试及运营服务项目提交密封投标,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为2016年02月04日至2016年02月18日。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项目采购内容如下:
一、招标编号:CMFSZB-2016006
二、项目名称:生活垃圾压缩站设备安装调试及运营服务项目
三、招标标的名称及数量:
包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人民币) |
01 | 压缩设备 | 1 | 批 | ¥1328000.00 |
中转站改造 | 1 | 项 | ¥494901.75 | |
运营服务 | 1 | 项 | ¥577098.25 | |
合 计 | ¥2400000.00 |
注:
1.投标人必须对压缩设备、中转站改造、运营服务分别进行分项报价并计入总价,投标总价或分项报价若超出投标最高上限的,将被视为无效报价。无效报价将作废标处理。
2.投标人应对包内全部采购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且具有保洁经营范围;
2.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报名购买本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招标文件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售。
1.凭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下列证明文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①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原件;
③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有兴趣的投标人代表可于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到广州市财贸建设开发监理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城75街区北约商厦521、522A。
2.招标文件发售期:2016年02月04日至2016年02月18日每天(节假日除外)09:00至12:00,14: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
3.本招标文件每包售价为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6年03月01日09:00~09:30:00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6年03月01日 09:30:00
3.开标地点: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杨和镇分中心开标室
七、采购代理机构将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标书和递交标书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八、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九、采购信息发布及结果公告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ztb.gaoming.gov.cn)、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政府网(http://yh.gaoming.gov.cn/)
(温馨提示:根据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的《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进行注册登记,请参与本项目的各投标人积极配合。注册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可咨询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技术部,电话:020-83188500/83188580。)
十、有关此次招标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采购人:佛山市高明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杨和分局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
电话:(0757)88808891
采购人联系人:钟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市财贸建设开发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城75街区北约商厦521、522A
电 话: (0757) 86257577
传 真: (0757) 63862721
联 系 人:梁小姐、陈先生
广州市财贸建设开发监理有限公司
2016年02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