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监狱系统“十二五”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集中采购机构”)受广东省监狱管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广东省监狱系统“十二五”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GPCGD163201FG003F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监狱系统“十二五”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资格项目,无预算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要求)
1、项目内容:设计阶段、招标阶段、施工阶段、结算阶段等造价咨询、过程投资控制工作;以及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编制工作;施工招标结束后,对中标人的报标报价不合理处提出建议和处理方法,采购人主保留调整工作范围和内容的权力,详见用户需求书内容。
2、服务时间:从合同签定之日起至受托方完成本合同项下全部咨询服务内容止,包括配合招标人进行结算工作。
3、本项目不接受备选方案,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拟定不多于8家中标人。
投标人应对所有的采购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供应商网上报名须知:供应商可登陆www.gpcgd.com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点击网站右下方“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报名系统”进行注册报名,办理步骤请点击系统内“供应商网上报名操作指南”。供应商在注册审核通过后,于采购项目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在“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报名系统”内选择需要报名的项目公告,填写好报名表并完成网上缴费后即为报名成功。网上缴费的供应商可以于开标时向现场工作人员领取发票。也可以选择网上填写好报名表后,到我中心报名现场缴费完成报名。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
1. 投标人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2.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3. 投标人具有国家建设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复印件)。
4. 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提供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该项目授权代表的《人民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公示时间及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六、符合资格的投标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2月4日起至2016年2月17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选择网上报名的参见上款供应商网上报名须知))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 2016年3月1日9:30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3楼301室
九、开标时间: 2016年3月1日9:30
十、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3楼301室
十一、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43003元。
十二、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作用,有效缓解企业资金短缺压力,根据政府采购信用担保相关政策的精神,本项目欢迎投标(报价)供应商使用融资担保手段,融资担保的具体事宜可直接与本机构约定的专业担保机构联系洽谈,或直接与有关金融机构联系洽谈。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黄小姐 采购人联系人: 曾先生
电话:020-6279 1652 电话:/
传真:020-8317 7411 传真:/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810 联系地址:/
邮编:510030 邮编:/
QQ:2946594233(可留言,请注明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和联系方式等。关于投标文件封装、保证金交纳事项,请详细阅读《第三部分投标/报价供应商须知》)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 2月
[A1]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