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纪录国际传媒有限公司纪录片《航拍中国》航拍制作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央视纪录国际传媒有限公司委托,对央视纪录国际传媒有限公司纪录片《航拍中国》航拍制作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 招标编号:TC160P0BC
2. 服务内容:
《航拍中国》第一季6集节目的航拍服务。
3. 用途:《航拍中国》节目制作。
4. 分包:
分组 | 包号 | 包内容 | 预算(元) |
A | 1 | 《航拍中国》新疆 | 5,300,000 |
2 | 《航拍中国》上海 | 3,000,000 | |
3 | 《航拍中国》陕西 | 3,200,000 | |
分组 | 包号 | 包内容 | 预算(元) |
B | 4 | 《航拍中国》海南 | 4,000,000 |
5 | 《航拍中国》江西 | 3,200,000 | |
6 | 《航拍中国》黑龙江 | 3,100,000 |
5. 投标人资格:
1)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且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 投标人应具有丰富的航拍经验及出色的航拍节目制作业绩,拥有较强实力的航拍团队、专业的技术力量及优良的设备保障,拥有驾驭多种航拍器拍摄的综合能力,具备较强的航拍组织实施、空管审批协调和安全保障能力。
3)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税收、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近一年内的证明材料)。
4)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一包中同时投标。
5)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 投标人必须从招标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7) 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买方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8)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投标。
9) 投标人不得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在过去三年中有重大的质量、信誉、败诉记录等问题。
10)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未提及保密协议或提交保密协议不合格的。
注:本次招标、投标、评标和合同授予均以包为单位。
6.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保密承诺书(格式附后)。
时间:2016年2月3日至2016年2月2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3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
地点: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518室。
7.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2月24日上午9:3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8. 开标时间:2016年2月24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9. 投标、开标地点: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10. 开标一览表及其他投标声明(如有)按包单独封装在一个信封内,并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届时单独递交,保证金密封在一个单独的信封内,届时单独递交。另外必须制作一份投标文件内容的电子文件(投标保证金及证书复印件除外),并在开标时递交。文件应采用EXCEL或WORD格式。
11. 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与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12.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518
邮 编:100081
电 话:010-62108145、62108164、62108178
传 真:010-62110685
电子信箱:cntcitcp@163.com
联 系 人:朱宏波、尹德淳、王雪菲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2月3日
保密承诺书
鉴于承诺人将根据央视纪录国际传媒有限公司委托完成央视纪录国际传媒有限公司纪录片《航拍中国》航拍制作服务项目,央视纪录国际传媒有限公司将向承诺人提供某些非公开的、保密的、专业的相关资料和信息。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央视纪录国际传媒有限公司的管理要求,为做好“央视纪录国际传媒有限公司纪录片《航拍中国》航拍制作服务项目”项目(以下简称“航拍中国”)相关资料和信息的保密工作,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意见。
一、相关资料和信息的定义
本承诺书所称的“相关资料和信息”包括央视纪录国际传媒有限公司纪录片《航拍中国》航拍制作服务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全部节目素材等(包括但不限于画面、音乐、文字、图片等全部元素)及宣传物料等所有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和信息,央视纪录国际传媒有限公司提供给承诺人的相关资料与信息,本项目执行过程中产生的任何数据、资料、报告,承诺人完成的项目技术成果及承诺人因实施本项目而得知或掌握的央视纪录国际传媒有限公司信息与资料(包括技术信息及资料、管理信息及资料和其他相关信息及资料),包括书面的、口头的、图形的、电子的或其它任何形式的信息。
二、保密义务
1、承诺人保证采取必要措施对相关资料和信息进行保密,承诺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透露、泄露、披露、扩散相关资料和信息,包括互联网传播和扩散;或以其他不当方式使用、处理相关资料和信息。
2、相关资料和信息只能被承诺人用于本项目的实施,承诺人不得将其用于其它任何目的。
3、除承诺人直接参与本项目的员工外,承诺人不能将相关资料和信息透露给其它任何人(包括承诺人内部员工)。相关资料和信息只能向与本保密承诺书约定的目的直接相关的员工作披露,该员工为了本保密承诺书约定的目的对该等资料和信息的了解是十分必要的,同时,承诺人应确保获得该资料和信息的每个员工将遵守本保密承诺书之所有条款。
4、承诺人保证告知参与本项目的相关人员遵守本保密承诺书,并采取必要措施确保参与本项目的员工和外聘人员履行保密义务。
5、承诺人保证妥善保管相关资料和信息,无论相关资料和信息以何种形式存在也无论其载体为何;
6、本项目实施完成后,承诺人保证交回相关资料和信息,承诺人不得采取抄写、复印、拷贝等任何方式留存相关资料和信息,也不得交予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或丢弃,或以其他不当方式处理。
7、承诺人保证遵守本保密协议,如有违反承诺人将承担违约责任。
8、未尽事宜,按央视纪录国际传媒有限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三、违约责任
1、一旦发生相关信息与资料遗失、公开或损坏的,承诺人应在1小时内通知央视纪录国际传媒有限公司,同时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以防止或减轻影响;此外,承诺人应当在事发后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向央视纪录国际传媒有限公司说明有关情况。
2、若承诺人违反本协议书的保密义务,则应当按照央视纪录国际传媒有限公司的指示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对违约行为予以补救,并有义务配合有关调查工作。若承诺人的违约行为给央视纪录国际传媒有限公司或利益相关方造成损害的,承诺人应当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经济赔偿责任包括央视纪录国际传媒有限公司或利益相关方遭受的损失、防止损失扩大支出的费用、央视纪录国际传媒有限公司因调查承诺人违约行为支出的调查费、律师费等;若承诺人行为触犯法律,则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四、保密期限
1、自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双方的合作交流都要符合本协议书的约定。
2、对于本协议生效前央视纪录国际传媒有限公司提供给承诺人的相关资料和信息,承诺人必须按本协议书要求予以保护。
3、除非央视纪录国际传媒有限公司书面通知明确说明本协议书所涉及的某项资料和信息可以不用保密,否则承诺人必须按照本协议书的要求承担保密义务,保密期限不受本协议书有效期限的限制。
五、其他
1、本协议书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承诺人同意并确认,本保密承诺书的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因履行本保密承诺书所发生的或与本保密承诺书有关的一切争议,如友好协商解决未果,应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依其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解决。
承诺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约人: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