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中实-古龙明珠及乐海凤麟花园监控改造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包号: | 2016-ZS403 |
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 采购人名称: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侨英街道办事处 地址:集美区兑山西路114号 联系电话:0592-6689480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
采购项目名称: | 古龙明珠及乐海凤麟花园监控改造工程 |
来源: | 非市级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项目主要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招标项目性质): | 古龙明珠及乐海凤麟花园监控改造工程,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
采购金额 | 109.93万元 |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1)本项目系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政府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政策优惠(含监狱企业政策优惠); (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策优惠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材料或做出书面声明: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投标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1.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财务状况报告指年报(至少包含同一时期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季报(至少包含同一时期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提供开户许可证)。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主要是供应商的税务登记证(供应商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以及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开业不足三年的,自开业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 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 厦门地区以外的投标人,在厦门必须设有分公司或合作伙伴,能够为采购人提供完善的本地化技术服务,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4.投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投标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及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 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2月16日(节假日除外) 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传真:0592-2212277/2231155 |
采购文件售价: | 200元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 2016-2-26 9:30:00 |
开标地点: | 集美区诚毅大街1号之一厦门市集美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政府采购集中交易中心325室“开标厅”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
其他: | 一、E-mail:xm2202255@163.com 报名及缴交其他等费用时,投标人应提供纳税人代码。 |
采购补充通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