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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东新区雁鸣社区A区主体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2-04 17:5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东新区雁鸣社区A区工程已由郑东新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工作办公室,以郑东发改统计发改【2015】17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河南省郑州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主体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郑东新区雁鸣社区A区主体工程施工;
2.2.项目地点:位于郑东新区白沙组团雁鸣路以东、中原大道以南、铁牛路以西、白沙路以北区域;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4.建筑规模:项目规划总建设用地面积约27万平方米,建筑总面积约105万平方米;
2.5.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质量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6.标段划分: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需提供继续教育证书),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与投标人具有劳动合同关系,提供报名单位2015年2月以来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保险证明必须是网上下载的网页的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或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原件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个人、集体对账单),且没有在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中任职。
3.3 拟派技术负责人要求
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并与投标人具有劳动合同关系,提供报名单位2015年2月以来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保险证明必须是网上下载的网页的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或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原件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个人、集体对账单),且没有在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中任职。
3.4 业绩要求
3.4.1企业业绩要求:具有2013年2月1日以来的房屋建筑工程业绩不少于两项,其中已完工业绩不少于一项。注:以施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少于30万平方米。
3.4.2项目经理业绩要求:具有2013年2月1日以来已完工的房屋建筑工程业绩不少于一项(以施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少于30万平方米)。
3.4.3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须加盖双方骑缝章)及竣工验收报告【包含验收单位(至少包括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等五大主体)的验收意见、验收时间及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验收单位公章】、施工图、竣工图;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竣工验收报告均需体现项目经理姓名,三者项目经理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有效的更换项目经理的证明材料。注:企业未完工业绩不提供竣工验收报告和竣工图。
3.5信誉要求:未发生被责令停产、停业;未发生投标资格被取消;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未发生严重违约;未发生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机关查询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涵盖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开具时间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后、投标截止日期之前)。
3.6其他要求:
3.6.1 提供企业注册地县(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范围至少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且上述对象未发现有行贿犯罪记录),以发布招标公告报名日期内开具的为准;
3.6.2 注册地在郑州市(含六县、上街区)以外的建筑业企业,须到郑州市建设行政部门办理《外地建筑业企业在郑经营信用登记证》后方可参加投标报名;
3.6.3 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报名单位2015年2月以来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保险证明必须是网上下载的网页的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或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原件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个人、集体对账单)。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报名注意事项:
请各报名人按以下顺序整理装订成册的报名资料1套(施工图和竣工图除外,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有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报名时请携带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包括施工图和竣工图),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随即退还:
(1)在“郑州建设信息网”确认报名的回执函。
(2)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社会保险证明。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4)拟派项目经理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高级工程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证明,没有在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中任职的承诺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盖公章,格式参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
(5)拟派技术负责人的高级工程师证、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没有在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中任职的承诺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盖公章,格式参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
(6)企业和拟派项目经理的类似项目施工业绩证明。
(7)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8)《外地建筑业企业在郑经营信用登记证》。
(9)“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信息。
(10)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备注:①上述条款应根据“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具体要求提供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②报名单位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③报名人若不按上述要求提供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受其报名。
4.2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4.2.1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2月4日至2016年2月16日17时30分,登录“郑州建设信息网(http://www.zzjs.com.cn)”,查看“招标公告”专栏,凭企业身份认证锁进行网上投标报名。(网上投标报名办法详见《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网上投标报名有关事宜的通知》。)(尚未办理企业认证锁的,需携带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扫描件电子版;办理地点: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咨询电话:0371-67188883).
4.2.2现场报名:已经办理网上报名的投标人请携带4.1条款要求的报名资料于2016年2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在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报名处(郑州市淮河西路39号,淮河西路与工人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南)进行现场报名。已办理网上报名的投标人未进行现场报名的,其报名无效。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及售价另行通知。
5.2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费(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出。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郑州市淮河西路39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东新区管委会政府采购网》、《郑州建设信息网》上发布。
8.其他事项
8.1 招标人将根据需要决定是否进行资格预审。
8.2 资格预审(若有)后,招标人将组织标段的抽取,时间另行通知。
8.3本招标公告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省郑州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心怡路与康宁街交叉口基运投资大厦12层
招标代理: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淮河路131号
联 系 人:白 桦、郑蒙蒙
联系电话/传真:0371-68865980


河南省郑州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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