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宁德市公路局苗木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受宁德市公路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宁德市公路局苗木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宁德市公路局苗木采购
项目编号:FJSHYZB-2016-0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章工
项目联系电话:0593-2833204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宁德市公路局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北路11号
联系方式:章工/0593-283320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叶浩/0593-2916316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40号锦绣茗苑1幢1907室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合同包 | 品 目 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最高预算 (万元) | 主要技术 规格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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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 2016年宁德市公路局苗木采购 | 一批 | 494.08 | 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宁德市各县主要公路干线任意地点(包括福鼎、柘荣、福安、蕉城、寿宁、周宁、霞浦、屏南、古田)(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 按采购人要求分批次交货,具体以合同签订要求为准 |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凡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的苗木专业合作社或具有企业法人资质的公司,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本次采购货物的类别。(供应商须提供下列合格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必须是经年检合格的副本复印件;(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及供应商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的无需提供)。注:若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A、财务状况报告(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的企业财务报表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B、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所规定的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在投标时须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及其法人代表和投标代表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由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原件必须胶装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未提供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4、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公开招标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3.4。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94.0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2月04日 08:30 至 2016年02月18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40号锦绣茗苑1幢1907室
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地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须到本公司办理报名手续;外地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者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及招标文件第4条的要求,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标书购买费账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账号:35001682433052537321,开户名: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按本招标文件第六章招标相关附件“附件2”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后送达、传真或邮寄至我公司。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报价。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2月25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2月25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40号锦绣茗苑1幢1907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详见宁德市政府采购网 网址:nd.fjzfcg.gov.cn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