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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龙潭区农业水利局农业保险服务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2-05 09:0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招标编号:JLSLTQZFCG-ZB2016002

  吉林市龙潭区政府采购中心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就吉林市龙潭区农业水利局农业保险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能力提供相关服务的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内容:吉林市龙潭区6个乡镇,2个涉农街道的农作物(玉米、水稻、大豆、花生、葵花籽等险种)查勘、定损、理赔等农业保险服务。

  二、投标方必须具备的资质: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二)供应商其他资质要求

  1.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供应商,经营场所在吉林市市区内,具有场地所有权或3年以上的租赁使用权,经营场地安全防火。

  2.供应商必须是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具有开展农业保险业务资格的、有良好的财务状况的保险机构。

  3.在吉林省9个市(州)及50%以上县(市)设有分支机构,具备及时出现场的能力。

  4.公司内部须设置专门管理机构和业务窗口,配备高素质、懂业务、有经验的从业人员,专职从事政府采购农业保险工作。

  5、在近三年(2013年-2015年)具有至少一项农业保险项目的业绩。 

  6、具有关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三、 索取招标文件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保监会批复、法人授权函、本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至少一项农业保险业务证明。 

  四、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规定决定应经许可方可经营的项目或产品,需提供相关许可证照及本公告第二项里包括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    

  五、索取招标文件后,须缴纳投标保证金5000元,并持存款底单进行登记,凡未进行登记的,其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六、保险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限期两年。
    七、资金来源:中央财政40%,吉林省财政25%,龙潭区财政15%,农户20%。

  八、对招标文件有质疑或需要澄清的应以书面材料提交,采购中心和采购人将根据各供应商提出的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口头提交的问题不予答复。

  八、索取文件地点:吉林市龙潭区政府采购中心。

  九、本公告所提及的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十、招标文件发出时间(报名时间):2016年2月5日至2016年2月18日,每日9:00-15:30(节假日除外),请携带U盘拷贝文件。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2月26日9时10分。

  十二、开标时间:2016年2月26 日9时10分。

  十三、开标地点:吉林市龙潭区政府335室(龙潭区遵义东路65号龙潭区政府)

  十四、联系单位:吉林市龙潭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电话:(0432)63041665

  地址:吉林市龙潭区政府337室(龙潭区遵义东路65号)

  联系人:费女士  刘先生  王先生   

  十五、采购人:吉林市龙潭区农业水利局

  联系电话:(0432)63041803

  地址:吉林市龙潭区农业水利局办农经科

  联系人:张女士

  吉林市龙潭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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