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小汤山地区地热开发公司昌平区番茄工厂化生产连栋温室改造招标公告
1、 项目名称:昌平区番茄工厂化生产连栋温室改造
2、 招标编号:XHTC-GC-2016-033
3、 招标人:北京市小汤山地区地热开发公司
招标人地址:小汤山镇大柳树村南
联系人: 商磊 010-61797422
4、 招标代理机构全称: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鹏润家园豪苑大厦B座30层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63905999
5、 招标范围:拆除现有老旧连栋充气温室10240平米,原址新建高标准番茄工厂化生产专用连栋温室(新建荷兰标准文洛型玻璃温室1栋,面积
预算金额:¥7192229.25元,柒佰壹拾玖万贰仟贰佰贰拾玖元贰角伍分(即招标控制金额)
定额工期: 180 日历天
建设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小汤山镇大柳树环岛南,小汤山科技展示基地
6、投标人资格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单位;
2)提供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等;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专业从事温室及钢架大棚的建设经验;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上年度财务状况报告);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开标前3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开标前近3个月内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入账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或公司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
6)三年之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标书购买须知: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套。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何种原因或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招标文件电子版与书面招标文件,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通过邮寄方式购买标书,另加100元邮寄费,请投标人按如下招标代理地址和账号汇款,并同时将汇款底单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收到回执后,招标代理将立即把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给投标人,同时也将把书面招标文件邮寄给投标人,但对邮寄途中的遗失不承担责任。
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上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开标前3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开标前近3个月内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入账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或公司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以往类似温室大棚类业绩(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
9、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10、投标截止时间:
11、开标时间:
12、开标地点:新华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鹏润家园豪苑大厦B座30层
电 话: 010-63905999(公司前台)
13、购买招标文件地址: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鹏润家园豪苑大厦B座30层
邮 编:100055
E-mail: szy@xhtc.com.cn
电话(总机):010-63905999
传 真:010-63905988
联 系 人:孙兆誉、李响(5921、5923)
购买标书款及投标保证金请按如下地址办款:
开户单位: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
帐 号:110902295610703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2016 年02月 0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