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建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关于贺州市人民检察院办公楼外立面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广西建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关于贺州市人民检察院办公楼外立面改造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项目编号:HZZJZB2016工字12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贺州市人民检察院办公楼外立面改造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人民检察院,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贺州市贺州大道22号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10732平方米
合同估算价: 201.6194万元
要求工期:60日历天,定额工期 60日历天。
招标范围: 贺州市人民检察院办公楼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墙、柱面装饰与隔断、幕墙工程、电气设备安装、拆除工程、脚手架工程)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叁级以上(含叁级)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 业绩要求:R无要求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
3.4 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投标报名
R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2月2 日至 2016年 2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正赢集团四楼)进行现场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R凡通过现场报名者,请于2016年2月2日至2016年2月 1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正赢集团四楼)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3月 7 日 15时
00 分,地点为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正赢集团四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评标方式
R综合评估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10. 交易服务单位
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1. 监督部门及电话
贺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0774-5137818)
12.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人民检察院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贺州市贺州大道22号 地 址: 八步区广裕.帝景湾三座P15号
邮 编: 542899 邮 编:542899
联 系 人: 董 工 联 系 人:何 琴
电 话: 0774-5130566 电 话:0774-5202068
传 真:0774-5202068
2016年2月 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