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南县农业局采购2015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确权登记证项目所需的航空拍摄单位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汝南县农业局采购2015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确权登记证项目所需的航空拍摄单位
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河南万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汝南县农业局委托,对其采购2015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确权登记证项目所需的航空拍摄单位进行二次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编号:汝政采公开[2015]64号
2.招标服务名称、技术要求:
航空摄影
项目名称 | 服务技术要求 | 服务工期 |
航空摄影 | 详见采购需求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十个日历天内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3.合格的投标人:
3.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 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技术要求。
3.3其他特定条件:
航空摄影单位
企业单位需提供
1、具备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3、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4、具有甲级测绘航空摄影资质(原件);
5、具有甲级摄影测量与遥感测绘资质(原件);
6、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测绘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原件);
7、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开具时间需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原件);
8、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在本单位缴纳一年及以上的三金证明(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工伤保险金中的任意三金);提供相关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县(区)级及以上发证部门公章。
事业单位需提供
1、具备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3、具有甲级测绘航空摄影资质(原件);
4、具有甲级摄影测量与遥感测绘资质(原件);
5、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测绘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原件);
6、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开具时间需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原件);
7、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在本单位缴纳一年及以上的三金证明(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工伤保险金中的任意三金);提供相关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县(区)级及以上发证部门公章。
4. 招标文件的领取起止时间、地点:
4.1招标文件的领取起止时间:2016年2月2日至2016年2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至12:00 ,下午14:30至17:00。
4.2招标文件的领取地点:汝南县城西关武装部(一楼报名室)。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5139606705
4.3招标文件资料费:人民币800元/标段,售后不退。
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本公告3.3项要求的上述资质证件复印件(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上述证件原件核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加盖单位公章二套(装订成册)递交至河南万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留存。
5.投标保证金:标保证金贰万元整;于2016年2月19日上午12:00前以转账方式交付至汝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凭银行票据到汝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三楼西侧)开具收据,否则投标响应无效。
6.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投标人应于2016年2月24日9:3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汝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逾期送达不予受理。
7.开标时间、地点:本次招标将于2016年2月24日9:30时在汝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大厅开标,投标人代表应出席开标会议。
8.对招标文件的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0日之前, 向采购人或代理采购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再受理。
9、投标人资质及技术参数要求已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汝南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等相关媒体进行公示。以上信息如有变更,河南万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将通过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等相关媒体发布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10.项目咨询电话:
采购人联系人:苏女士 联系电话:15938085509
代理采购机构联系人:吕先生 联系电话:18639975311
11.监督部门:
汝南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0396—8042880
汝南县纪委派驻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察室: 0396—8055618
河南万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二0一六年二月二日
采购需求
一、投标企业资格要求:
航空摄影
企业单位需提供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备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4、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5、具有甲级测绘航空摄影资质(原件);
6、具有甲级摄影测量与遥感测绘资质(原件);
7、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测绘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原件);
8、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开具时间需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原件);
9、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在本单位缴纳一年及以上的三金证明(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工伤保险金中的任意三金);提供相关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县(区)级及以上发证部门公章。
事业单位需提供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备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4、具有甲级测绘航空摄影资质(原件);
5、具有甲级摄影测量与遥感测绘资质(原件);
6、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测绘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原件);
7、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开具时间需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原件);
8、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在本单位缴纳一年及以上的三金证明(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工伤保险金中的任意三金);提供相关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县(区)级及以上发证部门公章。
航空摄影要求
一、项目范围和内容
(一)项目范围
项目范围和主要技术参数见下表。
测区 名称 | 所在 区域 | 总面积 (Km2) | 航摄仪要求 | 航空摄影 地面分辨率 | DOM成图要求 |
汝南县 | 河南省 | 1503 | 数字航空摄影 | 优于0.2m | 1:2000 |
(二)项目工作内容
1、及时办理航摄军区批文及飞行空域申请手续。
2、应按约定的标准进行详细技术设计,制作《技术设计书》。
3、自签订合同之后,严格按照确定的技术要求实施航空摄影、数字正射影像图制作,并于合同要求飞机起飞进行航空摄影,提交所有成果数据。
4、按要求填写《调机进场情况通报表》和《航摄、成图进度通报表》,并按照其要求定期向采购单位通报项目进展情况。
5、及时将航空摄影成果资料按航摄区域军方批文要求送指定部门进行保密审查。
6、项目成果提交测区所在地省级测绘地理信息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二、技术指标及要求
(一)航空摄影
1、航摄仪要求
▲(1)项目需采用数码航摄仪、POS系统等设备,必须提供有效检定证明文件。
▲(2)数码航摄仪要求旁向方向像元数量大于等于12000。
▲(3)惯导系统要求AEROcontrol IID,POS AV,IPAS2.0或性能指标相符的系统。
2、航摄分区的划分
根据地形类型和成图精度要求的不同,按规范的规定和数字航摄仪性能划分航摄分区,同一分区内的景物特征应基本一致。
分区的基准面高程原则上按规范要求进行设计。
3、航摄季节
在规定的航摄期限内,选择地表植被及其它覆盖物(如:积雪、洪水等)对成图影响较小、云雾少、无扬尘(沙)、大气透明度好的季节进行摄影。
4、摄影时间
根据地形条件的不同,严格按规范规定的太阳高度角要求选择摄影时间。
▲5、飞行质量
(1)覆盖保证
航线应按东西方向直线方法敷设,航线应平行于图廓线,平行于摄区边界线的首未航线一般敷设在摄区边界线上或边界线外,确保摄区边界实际覆盖不少于像幅的30%。在便于施测像片控制点及不影响内业正常加密时,旁向超出摄区边界线不少于像幅的15%,可视为合格。
航向覆盖超出摄区边界线至少一条基线。对于推扫式数字航摄仪而言,基线长度指构成立体的两条扫描线之间的距离(一般指全色波段前后视扫描线间的距离)。(摄影进点与摄区边界距离应大于H*(2tgθ前视+ tgθ后视),摄影出点与摄区边界距离应大于H*(2tgθ后视 + tgθ前视))
分区边界覆盖应满足分区间各自满幅的要求。
不同地形条件下的像片航向和旁向重叠度参考指标:
对于框幅式数字航空摄影:
平地:62%±2%和30%±2%;
丘陵:64%±3%和32%±3%;
山地:68%±5%和35%±5%。
对于推扫式数字航空摄影:一条航带的影像是连续的,故不考虑航向重叠。旁向重叠一般为30%-35%,最小实际重叠不小于15%。
考虑飞行中航线及姿态的保持情况,要相应地增加旁向重叠率。
(2)旋偏角
旋偏角一般不大于15º,在像片航向和旁向重叠度符合规范要求的前提下,最大不超过25º。
在一条航线上达到或接近最大旋偏角限差的像片数不得连续超过三片;在一个摄区内出现最大旋偏角的像片数不得超过摄区像片总数的4%。
在高差特别大的地区,可以插补航线。
(3)影像质量
影像的地面分辨率优于0.2米。
为确保成图精度,应特别注重影像质量。
影像质量特别强调影像清晰,反差适中,颜色饱和,色彩鲜明,色调一致。有较丰富的层次、能辨别与地面分辨率相适应的细小地物影像,满足外业全要素精确调绘和室内判读的要求。
(4)采用POS等辅助航空摄影技术,应参照相应的规范或标准执行。
(5)补摄与重摄
航摄过程中出现的绝对漏洞、相对漏洞及其它严重缺陷必须及时补摄。
漏洞补摄必须按原设计航迹进行。补摄航线的长度应满足用户区域网加密布点的要求。
对于不影响内业加密选点和模型连接的相对漏洞及局部缺陷(如云、云影、斑痕等),可只在漏洞处补摄。补摄航线的长度应超出漏洞外一条基线。
应采用同一主距和型号的数字航摄仪进行补摄。
(二)数字正射影像图(DOM)制作
1、数学基础
▲(1)坐标系统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2)地图投影采用高斯—克吕格投影。1:2000比例尺成果按3度分带,投影带的中央经线与赤道的交点向西平移500千米后的点为坐标原点,平面坐标单位采用“米”。
▲(3)高程基准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高程系统为正常高;高程值单位为“米”。
2、主要精度指标
▲(1)数字正射影像图按照1:2000标准分幅进行分幅。
▲(2)1:2000 DOM精度要求
1:2000数字正射影像图地面分辨率应优于下表的规定,明显地物点中误差不应大于下表的规定。
数字正射影像图分辨率及平面中误差精度指标(单位:米)
比例尺 | 地面分辨率 | 平面中误差 | |
平地、丘陵地 | 山地、高山地 | ||
1:2000 | 0.2 | 1.2 | 1.6 |
数字正射影像图接边精度误差不大于2个像元。
数字正射影像图质量:色彩模式为RGB、像素位数24bit、影像图应反差适中,色调均匀,纹理清楚,层次丰富,无明显失真,灰度直方图一般呈正态分布,无明显的拼接痕迹,无影像缺损而造成无法判读影像信息和精度的损失。
▲(3)、数据成果及格式
1:2000真彩数码正射影像图数据格式:geotif;
▲(4)、DOM其他技术要求
地面分辨率0.2米;
影像定位:DOM数据起始点为左上角像元中心点。数据的栅格坐标位于像元中心点,影像值是每一个栅格中心代表的值。
影像色彩模式:24位(比特);
色彩特征:整个图幅内的影像都应反差适中,色调均匀,纹理清楚,层次丰富,无明显失真;
影像噪音:影像应无噪声、污点、划痕。
(三)成果资料汇总上交
▲1、采用框幅式数码航摄仪,需提供以下资料:
(1) 数字航空摄影真彩色影像数据1套;
(2) 数字航空摄影黑白影像数据1套;
(3) 数字航空摄影彩红外影像数据1套;
(4) 真彩色像片数据、像片索引图数据1套;
(5) 真彩色浏览影像数据1套;
(6) 真彩色航空摄影像片1套(激光数码);
(7) 摄区完成情况图(含分区图);
(8) 摄区航线、像片结合图;
(9) 航空摄影资料移交书;
(10) 数字航摄仪技术参数;
(11) 航摄批文及航摄资料送审报告原件;
(12) 航摄鉴定表;
(13) 相对定向检测报告;
(14) 像片中心点结合图;
(15) 数字航空摄影技术设计书;
(16) 航空摄影飞行记录;
(17) 采用POS或者其它附属仪器的数据记录及处理结果(如有);
(18) 像片中心点坐标数据;
(19) 用于1:2000DOM正射纠正的DEM过程数据;
(20) 可用于立体测图的空三加密成果;
(21) 1:2000真彩色数字正射影像图及相应元数据文件1套;
(22) 其他相关资料和成果。
注:(7)至(9)项需提供纸质文本4份;(10)至(16)项需提供纸质文本 1 份;(7)至(22)项均需提供数据文件 1 份,存储介质为光盘或硬盘。除原始观测数据、数据成果外,一般文档需同时提供无安全设置的Word和PDF格式文件。所有成果资料的格式、规格、装订、存储、组卷等均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硬盘接口要求SATA接口,配置类型为基本磁盘。
▲2、采用推扫式数码航摄仪,需提供以下成果资料:
(1) 原始航摄数据2套;
(2) 各波段0级数据2套;
(3) 浏览影像数据2套;
(4) 真彩色像片数据、像片索引图数据2套;
(5) 真彩色数码航摄像片1套(激光数码);
(6) 摄区完成情况图(含分区图);
(7) 摄区航线结合图;
(8) 航空摄影资料移交书;
(9) 数字航摄仪技术参数;
(10) 航摄批文及航摄资料送审报告原件;
(11) 航摄鉴定表;
(12) 数字航空摄影技术设计书;
(13) 航空摄影飞行记录;
(14) IMU/GPS相关资料;
(15) 航线起始点坐标数据;
(16) 用于1:2000DOM正射纠正的DEM过程数据;
(17) 可用于立体测图的空三加密成果;
(18) 1:2000真彩色数字正射影像图及相应元数据文件1套;
(19) 其他相关资料和成果。
注:(6)至(8)项需提供纸质文本 4 份;(9)至(14)项需提供纸质文本 1 份;(6)至(19)项均需提供数据文件 1 份,存储介质为光盘或硬盘。除原始观测数据、数据成果外,一般文档需同时提供无安全设置的Word和PDF格式文件。所有成果资料的格式、规格、装订、存储、组卷等均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硬盘接口要求SATA接口,配置类型为基本磁盘。
三、技术标准和规范
1 法律法规
l)、《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主席令[2007]第62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主席令[2004]第28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主席令[2002]第73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农业部第33号)
5)、《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256号)
6)、《土地登记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 40 号)
7)、《土地调查条例》(国务院令第518号)
8)、《土地调查条例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45号)
9)、《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 17 号)
2 技术规范
6.2.1 本项目执行的技术标准
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NY/T2537-2014)
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要素编码规则》(NY/T2538-2014)
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规范》(NY/T2539-2014)
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规程(试行)>》(农办经[2012]19号)。
5)、《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
6)、《全国土地变更调查工作规则(试行)》(国土资发[2011]180号
7)、《宗地代码编制规则(试行)》(国土资厅发[2011] 57号)
8)、《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TD/T1014—2007)
9)、《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TD/T 1016—2007)
10)、《基础地理信息数字产品 1:10000、1:50000 数字高程模型》(CH/T1008—2001)
11)、《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GB/18314—2009)
12)、《数字测绘成果检查与验收》(GB/T18316—2008)
13)、《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24356—2009)
14)、《遥感影像平面图制作规范》(GB 15968—1995)
15)、《全球定位系统实时动态测量(RTK)技术规范》(CH/T2009—2010)
16)、《地籍调查规程》(TD/T 1001-2012)
6.2.2、其他技术要求:
1)、《数字测绘产品质量要求》第一部分GB/T 17941.1
2)、《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GB/T18314-2001)
3)、《数字测绘产品检查验收规定和质量评定》GB/T 18316-2001
4)、《国家三、四等水准测量规范》 GB 12898—91
5)、《城市测量规范》(CJJ8-99)
6)、《地籍测量规范》(CH 5002-94)
7)、《地籍图图式》(CH 5003-94)
8)、《土地登记办法》(国土资源部,2007年,第40号令)
9)、《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库建设技术规范》(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2007年)
10)、《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1995年国家土地管理局)
11)、《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国土资源部,2003年)
12)、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登记表格》(试行)的通知
13)、《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46号)
14)、《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60号
15)、经过主管部门批准的《技术设计书》
包含但不限于以上规范和标准。
以上规范和标准如有变化,以最新发布的为准。
二、商务要求:
航空摄影要求
服务工期 | 工期要求: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十个日历天内。 | |
服务要求 | 一、本项目班子组成人员 1.为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投标人应在商务投标文件中附有负责本项目测绘的项目班子人员名单及分工和联系方式。所有人员都应具有符合国家要求的相关岗位资质证书。 2.人员要求:拟参与本项目的人员为经过培训且考核合格,并达到项目相应人数要求。 3.签订合同前中标人需提供拟投入本次项目负责人及相关技术人员证书原件由采购人保管,待项目完工后退还。 4.凡存在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情况的人员,采购单位将视其失职情况按照有关程序扣减其履约保证金费用或停止其工作,采购单位并有权要求投标人更换项目班子及不称职的人员。 二、工作进度定期上报制度: 1.中标单位在项目实施期间,建立工作日志,详细登记工作进度和实施情况,在每周一10:00前将工作进展情况以简报形式上报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办证领导小组办公室,否则缺少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500元。 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保证每月在项目区工作不低于22个工作日,并每月两次(具体时间由采购人随机安排)到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办证领导小组办公室参加项目进度及工作情况联席会,否则缺席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1000元。 | |
付款方式 | 项目经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办证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认可完成工作量50%以上,支付中标总价款30%;项目经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办证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查)合格后支付中标总价款30%;项目经市(验收)、省(抽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办证领导小组办公室验收合格后支付中标总价款40%。 | |
履约保证金缴纳 | 中标人中标后需向采购人缴纳中标总价款10%的履约保证金,在县(自查)、市(验收)、省(抽验)合格后,采购人在10个工作内(除在实施项目期间扣除的履约保证金除外)其余全部退还。 | |
其他要求 | 1、拟派项目负责人开标时需携带身份证到开标现场由评标委员会审查,否则为无效投标。 2、投标企业需出具项目机构人员全部到位承诺书、主要检测设备仪器到位承诺书; 3、投标企业航拍时必须提供大飞机。 4、本项目采购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投标企业必须充分了解各项目工地的具体情况,所实施项目工地现场的办公、食宿、通信等条件,因本项目工作需要的所有条件以及其它第三方配合而产生的费用均由投标企业自行配备解决,项目实施及验收等所有所需费用都应考虑到报价中。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中标后不再签增,若在实际中发生则有中标人承担该风险。 | |
三、资金来源及预算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航空摄影1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