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公安消防支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队高新区新建消防站消防器材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青岛康正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青岛市公安消防支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队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高新区新建消防站消防器材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高新区新建消防站消防器材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QDKZ-20160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项目联系电话:13616390362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青岛市公安消防支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队
地址:青岛市高新区创业中心
联系方式:汪工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青岛康正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郭艳
代理机构地址: 李沧区虎山路20号院内(警苑新居正对面)办公楼2楼;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高新区新建消防站消防器材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公告
青岛康正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青岛市公安消防支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队的委托,对其所需高新区新建消防站消防器材及车辆采购项目及其相关服务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QDKZ-2016001
2、项目名称:高新区新建消防站消防器材采购项目
3、项目内容:
第一包:正压式空气呼吸器9L;
第二包:消防水带;
第三包:水罐消防车及随车器材;
4、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为/万元。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能在国内合法生产或销售所需产品及提供相应服务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5.2第三包雷达生命探测仪产品须具有公安部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认证及国家级防爆中心认证证书,开标时提供原件备查。
5.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及两个以上母公司、全资子公司以及其控股公司或者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5.4投标人可以选择多个包投标,但只能中1个包;
5.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
7、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自2016年02月02日起至2016年02月06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
2)、地点:李沧区虎山路20号院内(警苑新居正对面)原崂山食品厂办公楼2楼;
3)、请持下列证件到招标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并进行登记备案:
①投标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公安部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认证及国家级防爆中心认证证书加盖生产厂家公章复印件的原件及复印件(第三包);
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企业公章。
4)、售价:每套200元整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购,邮费自负,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者延误不负责任)。
8、招标文件的询问
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凡对本招标文件提出询问的,请以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书面文件提出,在2016年02月14日17:00时前,采用信函、传真或者直接送达的形式(包括电子版文件)按照以下联系方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9、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及地点
时间:2016年02月25日13时30分起至14时00分止。
地点:青岛市高新区创业中心A区3楼会议室。
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10、联系方式
10.1招 标 人:青岛市公安消防支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队
地 址:青岛市高新区创业中心
联 系 人:汪工
10.2采购代理机构:青岛康正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李沧区虎山路20号院内(警苑新居正对面)办公楼2楼;
电 话:13616390362
单位名称:青岛康正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东海路支行
账 号:3720 0555 5018 1500 90264
联系 人:王工
2016年02月02日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能在国内合法生产或销售所需产品及提供相应服务的制造商或代理商;2第三包雷达生命探测仪产品须具有公安部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认证及国家级防爆中心认证证书,开标时提供原件备查。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及两个以上母公司、全资子公司以及其控股公司或者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4投标人可以选择多个包投标,但只能中1个包;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2月02日 09:00 至 2016年02月06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李沧区虎山路20号院内(警苑新居正对面)原崂山食品厂办公楼2楼;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持下列证件到招标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并进行登记备案:①投标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公安部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认证及国家级防爆中心认证证书加盖生产厂家公章复印件的原件及复印件(第三包);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企业公章。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2月25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2月25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青岛市高新区创业中心A区3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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