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岭县人民医院一体化消毒中心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0773-1541GNJL02227
长岭县人民医院一体化消毒中心项目已由长岭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长岭县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投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依法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岭县人民医院一体化消毒中心
2.3 建设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
2.4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61天内竣工并验收合格。
2.5招标范围:详见图纸
2.6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预算260万元,投资比例政府投资100%;资金已落实。
2.7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一次性通过相关部门验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资格:
3.1.1 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营业执照。
3.1.2 投标人须是具有建筑装饰装修专业贰级以上资质和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资质叁级(含叁级)以上的企业。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有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证、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1.3 投标人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须提供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登记表,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及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1.4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应提供《联合投标协议书》原件,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提供资格文件。
3.2投标单位必须有一名以上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申请人本企业职员,具备相应资质且目前无在建工程项目,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项目经理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1)、项目经理证。
(2)、项目经理的身份证复印件、照片
3.3、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为废标项,不能响应做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6年2月2日至2016年2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法人代表授权书、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须提供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登记表,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及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以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图纸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2月22日13时30分,地点为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人民币2.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4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中国财经报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岭县人民医院
联系人:石主任
联系电话:0438-7887766
招标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人民大街7655号航空国际商务中心A座407室
邮 编:130000
联系人:于工、蔡工
电 话:0431-81937053 18583606832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岭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