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沂水县公安局监管场所硬化亮化工程施工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沂水县公安局监管场所硬化亮化工程施工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招标人:沂水县公安局 地址:沂水县正阳路17号 联系人:毛教导 联系电话:13853901528 二、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正平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临沂市兰山区金坛路1号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3295390123 三、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沂水县公安局监管场所硬化亮化工程施工项目 项目编号:SDZPZB(YS)-2016-007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ZC-2016-031 四、招标内容、数量 沂水县公安局监管场所硬化亮化工程施工项目 (详见招标文件) 五、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地点:山东正平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沂水办事处(地址:山东省沂水县人民政府政务大厅一楼西区); 时间:2016年2月2日?2016年2月6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复印件留存);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复印件留存);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复印件留存); 4、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留存); 5、拟派项目经理(资格预审合格后严禁更换)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留存); 6、法人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的劳务合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养老保险缴费凭据(2015年度),凡提供的证件与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原件、复印件留存); 7、外地施工企业须出具进临及进沂水备案证明(原件,复印件留存); 8、企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查询)。 以上资料必须真实可靠,所有资料复印件按顺序胶装成册,一式二份,并在封面上清楚注明“沂水县公安局监管场所硬化亮化工程施工项目”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及投标申请人名称并加盖公章,不论资格审查是否通过均不予退还。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招标资料费每套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日期:2016年2月26日15:00 九、开标时间:2016年2月26日15:00 开标地点:沂水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一楼开标室(双城路9号) 十、保证金递交方式: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以电汇或转账形式交纳(投标企业必须以公司基本账户于2016年2月25日15:00点前汇入以下账户,时间以保证金到沂水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账户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需在电汇或转账单据备注栏注明“沂水县公安局监管场所硬化亮化工程施工项目”,以其他账户或个人名义交纳的,招标人和代理机构一律不确认其投标资格。) 开户行:临商银行沂水支行 账号:800003301004600001378 户名:沂水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2016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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