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邑县广仁纺织公租房基础设施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鹿邑县广仁纺织公租房基础设施项目
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鹿邑县广仁纺织公租房基础设施项目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鹿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二次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企业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鹿邑县广仁纺织公租房基础设施项目
2.2 招标编号:鹿采购【2015】1209号
2.3 建设地点:鹿邑县境内
2.4 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2.6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 1 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管理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绿化叁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不得有其他在建工程,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如有在建工程一经查实取消其投标报名资格;并具有劳务合同和近6个月按时缴纳养老保险(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出具时间在报名期间,并提供可供查询的联系方式,法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投标人需具有2012年12月1日以来类似工程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报名时间为 2016 年2 月 1 日至2016年 2 月 5 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报名地点为: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与纬五路交叉口广汇国贸B1206室
4.2报名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本人携带居民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无在建证明、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劳务合同和社保机构出具的缴纳养老保险凭证(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出具时间在报名期间,并提供可供查询的联系方式,法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相关业绩2份(合同及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报告),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犯罪行贿档案查询告知函(出具时间在公告期间)。(上述所有证件出具原件,并提供二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3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4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鹿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94-7699989
招标代理机构: 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訾女士
联系电话:0371-65585906
8、监督人
监督部门:鹿邑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联系电话:0394-71871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