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家铝型材及门窗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东)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受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局系统) 的委托,对 国家铝型材及门窗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东)设备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201601-118001002-0003
二、采购项目名称:国家铝型材及门窗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东)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0,530,000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包组号 包组名称 最高限价(预算) 包组一 场发射扫描电子显微镜 429万元 包组二 力学性能试验仪 345万元 包组三 火花直读光谱仪 184万元 包组四 金相制样设备 95万元 备注: 1.招标项目的详细内容及技术参数、执行标准详见招标需求。 2.投标人对所有包组可兼投兼中,但必须对包组中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3.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本项目中:场发射扫描电子显微镜、金属疲劳试验仪、塑料简支粱冲击试验机、火花直读光谱仪、金相台式切割机、金相研磨抛光机、镶嵌机等设备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 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六、供应商资格:
1.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供应商如非所投设备的生产商,需取得所投设备的代理商资格(代理商资格证书或签约代理商均可),或生产商或总代理商的委托授权书(授权书需加盖授权方的公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请投标人代表携带投标人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供应商资格”相关资质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报名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对报名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合格性由负责本项目的评审委员会在评审时进行评判和论断。 要求邮寄招标文件的应先传真以上资料及“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原件快递给采购代理机构。“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tender.gd.gov.cn)文件下载专栏下载。国内邮购另加人民币60元(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售后不退。汇款单注明项目编号。汇款单连同投标人名称、邮寄地址、邮政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一并传真至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020-87554028。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6年02月02日 至 2016年02月22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阳路153、157号南骏大厦301-303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2月24日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阳路153、157号南骏大厦301-303室
十、开标时间:2016年2月24日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天阳路153、157号南骏大厦301-303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 年 02 月 03 日 至 2016 年 02 月 14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局系统) |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363号 |
联系人:陈先生 | 联系电话: 87554238 |
传真:------- | 邮编:-------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阳路153、157号南骏大厦301-303室 |
联系人:陈建聪 | 联系电话:020-87554018 87554238 |
传真:020-87554028 | 邮编:510640 |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詹先生 | 联系电话:020-87554018 87554238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02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