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武县郇封镇中常村道路、大位村—后雁门道路等五条道路改建工程项目(一、四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编号:XWCG2015--252号 交易编号:修交易【2015】JS142-1号
1.招标条件
本项目 修武县郇封镇中常村道路、大位村—后雁门道路等五条道路改建工程项目 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自 上级补助+自筹资金 ,招标人为 修武县郇封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的一、四标段涉及修武县郇封镇十里铺大街-丰收路道路改建工程、中常村村道大修工程。
2.2建设地点:修武县郇封镇内
2.3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
2.4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一、四标段二次)共划分为2个施工标段。
第一标段:修武县郇封镇十里铺大街-丰收路道路改建工程。该工程起点位于十里铺村北,终点止于丰收路,道路全长500m,路基宽5.5m,路面宽4.5m。路面为C25水泥混凝土,厚度18cm,基层为白灰土10%,厚度16cm。
第四标段:修武县郇封镇中常村村道大修工程。该工程起点位于中常村北第二道街,道路全长1000m,路基宽5.5m,路面宽4.5m。路面为C25水泥混凝土,厚度18cm,基层为白灰土10%,厚度16cm。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四标段: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2 投标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项目经理须具备 公路或市政 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 二 级及以上资格,有有效期内的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无在建工程。
3.5所有投标人应在开标时提供:由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人、项目经理),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可同时报多个标段,但只允许中一个标段
4.报名信息
4.1报名时间:
4.2 报名方法:登陆修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详见《关于实行修武县公
共资源交易项目网上报名的通知》。
4.3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4.4 招标文件领取方式:网上下载
4.5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5. 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6.2逾期送达或者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开标时间为
6.4中标结果请于开标后登陆发布本招标公告的媒介查看,不再另行通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焦作市政府采购网》、《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修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修武县郇封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修武县郇封镇 地 址: 焦作市摩登街
联系人:许先生 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7855008 电 话:15716521263
9.监督单位
监督单位:修武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391-7188950
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 2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