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阳县公安局的原阳县看守所建设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原阳县看守所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原阳县公安局的委托,对原阳县看守所建设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原阳县看守所建设项目(第二次)
2、招标编号:原交建2015GB44号
3、建设地点:原阳县
4、建设规模:民警楼面积1684.58㎡,框架结构;办公楼面积1684.58㎡,框架结构;监区面积7718.47㎡(包括审讯区、监视区、通道附属用房);监区大门。详见工程量清单。
5、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不一致,以图纸为准,包含清单漏项)。
6、工期要求:380日历天
7、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的良好记录;
5、三年内在参加招标投标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
6、投标人应提供由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法人、项目经理和授权委托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出具时间应为投标报名开始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7、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单位出具无在建工程证明,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开标现场要求项目经理及法定代表人同时到场;
8、项目经理须提供社保缴纳证明(必须附社保查询方式和网址);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16年 2 月 2 日至2016年 2 月 6 日,上午8 :30 时至 11 : 30时,下午 15:00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报名时须携带: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两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并且报名时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要到场。到原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报名,符合要求的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五、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 3 月 2 日9时30分。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原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第 二 开标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原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网站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原阳县公安局
联 系 人:郑先生
电 话:0373-729956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吕先生 王先生
电 话:0373-3077098
2016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