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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平南县拥军路江滨景观(园林绿化)工程及平南县拥军路江滨景观(亲水平台)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2-02 11:0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湖南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平南县市政管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平南县拥军路江滨景观(园林绿化)工程及平南县拥军路江滨景观(亲水平台)工程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平南县拥军路江滨景观(园林绿化)工程及平南县拥军路江滨景观(亲水平台)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NJKGX(Z)-2016-0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 工

项目联系电话:13635035021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平南县市政管理局

地址:平南县

联系方式:黄 工 1381853015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湖南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 工 13635035021

代理机构地址: 平南县环城路朝东三街口长隆投资公司四楼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建设地点:平南县拥军路

建设规模:平南县拥军路江滨景观(园林绿化)工程及平南县拥军路江滨景观(亲水平台)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为1个标段:

资金来源:县财政拨款

合同估算价:平南县拥军路江滨景观园林绿化工程约为2928万元;平南县拥军路江滨景观亲水平台工程约为2900万元;

要求工期:280天(日历天)。

招标范围:绿化工程、建筑工程、土建工程、安装工程、给排水工程、铺装工程、园路工程、毛石挡土墙工程及景观工程等施工图纸设计的全部内容,具体详见图纸。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和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2.业绩要求:无要求。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828.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2月02日 08:00 至 2016年02月06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贵港市文化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2楼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不采用邮购方式,不提供电子版本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2月25日 15: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2月25日 15:00

六、开标地点:

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贵港市文化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2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招标项目平南县拥军路江滨景观(园林绿化)工程及平南县拥军路江滨景观(亲水平台)工程已由平南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投资[2015]302号文、平发改投资[2015]321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平南县市政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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