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临清大队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采购项目施工及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临清大队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采购项目施工及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临清大队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采购项目施工及监理
二、采购项目编号:DYGK2016-402-LQ
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包号 | 项目内容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预算金额 |
包一 | 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临清大队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采购项目施工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相应的经营范围,企业信誉良好、经济实力雄厚,具有相应的安装调试能力; 3、具备安防壹级资质,并同时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肆级(含肆级)及以上资质; 4、所投产品需通过公安部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检测,并提供系统产品检测报告;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70万元 |
包二 | 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临清大队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采购项目监理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具备工信部核发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 4、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违纪和违约行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工程结算价的1.5% |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6年02月01日08 时30分至 2016年02月06日17 时30分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山东东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7楼招标四部
3.方式:来人购买或邮寄
4.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注:上述资料报名时必须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获取招标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6年02月23日08时30分00秒至2016年02月23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2.地点:临清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温泉路中段,市法院对过)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6-02-23 09:30:00(北京时间)
2.地点:临清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温泉路中段,市法院对过)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临清大队
地址:临清市东环路
联系人:牛先生 联系方式:13606352669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东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振兴西路星光1号楼6楼
联系人:邵光 李敏 联系方式:0635-2992275
附件:公开招标文件
施工招标文件:http://pan.baidu.com/s/1mhcoUd6
监理招标文件:http://pan.baidu.com/s/1nuperpv
2016年02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