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广西桂林会仙喀斯特国家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桂林市临桂区会仙湿地公园管理局的委托,拟对广西桂林会仙喀斯特国家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工程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项目名称:广西桂林会仙喀斯特国家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工程
项目编号:XYLG2016-004SG
建设地点:桂林市临桂区会仙;
招标范围:具体情况请详见工程量清单要求的内容
要求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80个日历日内完工
要求质量:合格
二、投标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内注册,独立法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及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投入本项目经理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贰级建造师以上(含贰级)资质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购买文件时间及地点:
本项目报名时间为2016年2月 1日至2016年2月5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图纸资料费另计,售后不退。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时需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及项目经理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到场报名:
1)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办理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企业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身份证原件及资格证明), 有效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许可证副本。
2)拟派项目经理证件:建造师注册证、安全考核B证、身份证。拟派五大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证件:岗位证,专职安全员安全考核C证。并提供以上报名相关人员的近一年的职工养老保险证明。
3)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企业法人及项目经理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在本公告日期之内开具的方为有效)。
以上报名材料均须提供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查后退回)须装订成册, 报名材料一经递交,恕不退回。以上材料齐备并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企业必须保证报名材料的真实可信。如发现提供虚假信息的,按有关法律法规报送有关部门进行处理。注:本工程规定具有注册建造师资质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不能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
报名地点: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桂林市临桂金水路金水湾花园A2-1-4A室)。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4.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为2016年2月26日上午 09 时 00 分,地点为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厅(桂林市中山北路13号二楼)。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评标时间及地点:
2016年2月26日上午09时00分整截标。地点:在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厅(桂林市中山北路13号),参加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证件(法定代表人凭资格证书和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依时到达指定地点。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需验证以下原件:
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和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办理时)、有效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许可证副本、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竞标人银行基本账户转出的竞标保证金帐单原件。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安全考核B证、职称证及身份证;项目总工的职称证;安全员的岗位证,安全考核C证及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及以上相关人员近一年的职工养老保险原件。以上证件不全者,其投标文件一律作投标无效处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guilin.gov.cn)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桂林市临桂区会仙湿地公园管理局
联系人:赵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桂林市中山北路13号
联系人:周工 电 话:0773-5598755
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