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石龙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关于石龙区独立工矿区城市路网二期(部分)工程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平顶山市石龙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关于石龙区独立工矿区城市路网二期
(部分)工程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河南兴伟招标有限公司受平顶山市石龙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现就石龙区独立工矿区城市路网二期(部分)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采购编号:SLZC2016-02-03-G01(施工);SLZC2016-02-04-F03(监理)
1.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4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建设包括2条道路,配套建设、排水、绿化、照明及附属工程;
1.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为二个施工标段一个监理标段
第一标段:人文路南延至宝石快速通道工程,全长约0.6公里,路面宽15米,路面结构为C30水泥混凝土路面;
第二标段:宝石快速通道至韩梁路贯通工程,全长约1公里,路面宽15米,路面结构为沥青混凝土路面;
第三标段:本项目工程施工及质保期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1.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涵盖的全部范围
1.7施工工期及监理服务期:60日历天。
2、施工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2.1第一、二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国内独立法人单位,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1.2投标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同时持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1.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拟派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项目(出具由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本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拟任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须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上人员的相关证书须可网上查询,并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2.1.4投标人须有近3年(2013年以来)的1000万(含)以上类似项目业绩证明2项,(提供有效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且中标信息可网上查询);
2.1.5投标人拟派施工员(市政专业)、质量员或质检员(市政专业)、专职安全员(市政专业)、资料员和材料员具有相关专业且有效的岗位证书(证书可网上查询,并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2.1.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拟任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或质检员、专职安全员、资料员和材料员须是该投标单位的正式员工,须提供投标单位与其项目经理、拟任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或质检员、专职安全员、资料员和材料员签订的合法劳动合同(须在社保部及社保部门出具的2015年1月至12月以来投标单位连续为其缴纳的可查询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须提供个人独立缴费证明单页,多人并存的缴费证明将视为无效,并同时提交查询页面及查询途径);
2.1.6外省或外地市企业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进平备案介绍信(按平建【2011】137号文件要求提供);
2.2施工标段的投标单位仅可投报其中一个标段,被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为拟任项目经理,其他人员一律不予受理。
3、第三标段(监理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国内独立法人单位,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须具有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持有相关专业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拟投入本工程的监理人员中至少有2人持有省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专业建设监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结业证书(其中1人为总监);拟任的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其它在监的工程中任职(出具由法定代表人及总监工程师本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3.3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拟投入本工程的其他监理人员须是该投标单位的正式员工,须提供前述人员投标单位与其签订的合法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的2015年1月至12月以来投标单位连续为其缴纳的可查询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须提供个人独立缴费证明页面,多人并存的缴费证明将视为无效,并同时提交查询页面及查询途径)。
3.4投标人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有近3年(2013年以来)的1000万(含)以上类似项目业绩证明2项,(提供有效的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及项目竣工验收报告,且中标信息可网上查询)。
3.5监理标段的被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为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其他人员一律不予受理。
3.6外省或外地市企业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进平备案介绍信(按平建【2011】137号文件要求提供);
4、根据平预防办【2010】1号文规定, 以上所有投标人在报名时须项目所在地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有效期内的,查询内容须涵盖投标单位、项目经理或总监理工程师)。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6、报名时须携带:
6.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持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携带本公告第2、3、4、6项中相关证件的原件供查验留加盖盖章的复印件两套。
6.2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我方保证投标期间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我
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同时保证拟任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在报名期间、投标过程中及施工(监理)过程中不更换。(承诺书须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及证明材料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的,除取消其报名资格外,招标人将报请政相关行政监督或行业主管部门做为不良行为记录,记入企业诚信档案。
7、报名、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报名时间:2016年2月2日 至 2016 年2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 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时至 11:30时,下午 14:30时至 17:00时。(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6年 月 日 至 2016 年 月 日法定公休日、法 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时至 11:30时,下午 14:30时至 17:00时。(北京时间 )
7.2、报名地点:平顶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平顶山市新城区祥云路与湖光路交叉口路北)。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河南兴伟招标有限公司(平顶山市新城区福佑路新城铭座6楼616室)。
7.3、招标文件售价: 1000元 /份,纸质,售后不退,不以电子版文档出售。
7.4、招标文件的递交与接收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2016年3月18日 上午10:00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及《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平顶山市石龙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孙先生
地址:平顶山市石龙区财政局二楼
招标代理机构: 河南兴伟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平顶山市新城区福佑路新城铭座6楼616室
联系人: 陈先生
电 话:0375-2193699 13903759328
2016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