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勒市章小路一期路灯工程施工招标二次招标公告(HHDLZXCG201502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弥勒市章小路一期路灯工程施工招标已由弥勒市发展和改革局的弥发改复[2013]8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弥勒市弥阳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全额财政拨款。招标人为弥勒市弥阳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施工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弥勒市章小路
2.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施工图包含的路灯基础、路灯供货安装工程等;
2.3本次招标项目的计划投资:约190.00万元;
2.4本次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5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所含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2.6本次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1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以上资质(含叁级)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资质(含叁级),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注:政府及国有投资项目严格按照《建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承包范围对应的资质等级)。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公开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4省外投标人应按云南省建设厅“云建建[2006]257号”文件要求办理入滇备案手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名录外的投标申请人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2月01日到2016年02月05日,每日上午 8时至11:30时,下午 14时至 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红河州东联建设工程经济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弥勒项目部(弥勒市和谐家园商铺28-1号)持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为方便招标代理公司统一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请申请企业在报名时携带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http://wenku.baidu.com/view/706f29dd680203d8ce2f24d9.html)、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拟派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及身份证)。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年02月23日9时00分,地点为弥勒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红河州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红河州公共资源信息网、弥勒市人民政府网上发布,并同时上传。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盖章):弥勒市弥阳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红河州东联建设工程经济技术
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王敏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高友福
地 址: 弥勒市 地 址:弥勒市和谐家园商铺28-1
邮 编: 652300 邮 编:652300
联 系 人: 段莲凤 联 系 人: 刘露露
电 话: 0873-6126905 电 话: 0873-6181151
传 真: 0873-6126905 传 真: 0873-618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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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2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