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支队宝丰县中队室外配套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平顶山市支队宝丰县中队室外配套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河南中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平顶山市支队的委托,就平顶山市支队宝丰县中队室外配套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1、项目名称:平顶山市支队宝丰县中队室外配套项目(二次)
2、招标编号:ZJZB-2015-012
二、项目简要说明:
1、建设地点:宝丰县武警中队;
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的全部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无需提供)、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及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
3、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以上(含贰级)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4、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职称网上可查询);
5、外地企业进平或进宝介绍信;
6、根据平预防办[2010]1号文规定,投标人应提交完善的报名资料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统一到宝丰县检察院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含临时执业证)及身份证复印件,所查人员的社保,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单位公章];
7、提供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被委托人、施工员、造价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人员;(提供2015年1月1日至今缴纳养老保险金证明并保证真实性);
8、提供2012年以来类似业绩一份(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并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及竣工报告);
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2月2日—2016年2月6日(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2、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方式:纸质,不以电子文档形式出售;
4、报名须携带:报名时需提供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或被授权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项目经理持身份证原件并携带“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3月8日上午9:00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本次招标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平顶山市支队
联系人:董助理
联系电话:15037562927
代理机构:河南中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18103908897 13383908832
地 址:平顶山市湛河区开源路与新南环路交叉口向东150米路北(鹰轮锦苑小区临街商铺2楼)
七、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同时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