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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滨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所需淮滨县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第二批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2-01 17:3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河南省信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淮滨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的委托,就淮滨县文化资源共享工程第二批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淮滨县文化资源共享工程第二批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淮公开招标【201612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地点:淮滨县

2、项目内容:本项目包括馆外流通点、扫描枪、电脑、电视、标签、读者证等,具体采购数量、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4、计划工期:30日历天 

5、招标范围:采购清单内所有设备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和售后服务等。

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且具有相关产品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相关服务;

3、供应商须提供由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日期须在本项目投标报名期间);

4、供应商须提供馆外流通点系统针对该项目的授权函及质保承诺函;

    5、本项目招标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信息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于201621日至2016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分至11时30分,下午 14:30 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以下证明材料及有关资料到淮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适用于非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的);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4)《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日期须在公告发布期内);

5)馆外流通点系统对该项目的授权函及质保承诺函(原件)。

    2、以上资料中的证明材料需在有效期内。

    3、购买招标文件时还需提供二份上述全部证明材料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上述所有原件将进行现场审验,复印件使用A4纸张装订成册,所有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必须是真实有效的,资料未在有效期内或提供不齐全者报名将不予通过。报名资料不退还。

    4、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采购代理机构拒绝,采购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五、投标文件接受及开标有关信息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162241500分,地点为淮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逾期送达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单位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信阳市政府采购网》及《淮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淮滨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13513762995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信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文化路9号永和国际2208室

联  系  人:许先生 

电      话:1321333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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