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室外幕墙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受采购单位委托,漯河市政府采购中心对漯河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室外幕墙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次项目要求的施工单位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漯采公开采购[2016]17号;
二、对投标单位的资质要求:
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单位须是具有相应经营范围且年检合格的供应商,开标时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本次招标要求施工投标申请人须具有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或房屋建筑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本项所有要求的相关资质开标时须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漯河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本项所有要求的相关资质开标时须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5、如法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交法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如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交法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6、本项目谢绝联合投标,投标人应为独立投标人。
注意:1、以上所要求提供的证书原件而开标时不能提供的,可提供经公证部门公证的有效复印件或原发证机关出具的书面证明。
2、所要求的资质证书如果涉及网上年检或网上动态查询且影响证书有效性的,须提供网上查询结果的纸质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存在缺项或不真实,将导致投标被拒绝的结果。
三、招标内容:漯河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室外幕墙工程施工。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信息:
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16年2月1日至2016年2月6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地址: 漯河市财政局东楼206室(地址:漯河市郾城区黄山路南段市财政局院内)
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方式:现场报名,免费领取招标资料。
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须提交的资料:
1、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有效印章);
2、投标单位授权书原件(授权书应包含项目名称、编号等信息)
3、被授权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报名时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有效印章);
五、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6年2月29日上午9:00
开标地点:漯河市政府采购中心213会议室
六、投标文件要求:
投标单位开标时须提交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六份;提交投标文件正本最终定稿的电子文档一份(扫描或拍照),电子文档要求文字清晰,内容与投标文件正本完全一致。(电子文档格式要求:按页码顺序编排入word文档,清单报价采用EXCEL表格)。投标文件及电子文档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标注、密封完好;
(开标时间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及电子文档将被拒收)
七、联 系 人:
采购中心联系人:刘先生 冯先生
联系电话:0395—3162516 3551355
现场勘查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395-3166116 18339581508
八、信息发布情况:本次招标相关信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http://luohe.hngp.gov.cn)上发布。投标单位如有问题,可向招标机构提出。
九、监督电话:
漯河市财政局 0395—3150223
十、其它:漯河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招标项目不收取标书费及任何服务费。
漯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