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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省福清市地方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1-29 17:3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建省福清市地方税务局委托将对下列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1、招标文件编号:ZFCG-2015-195-1(批复号:2016融财购计[011]号)

2、招标项目内容:

合同包

项目名称

用途

数量

最高限价(单位:元)

简要技术指标

采购单位

联系方式

地址

1

物业管理

物业管理

1

985000.00

具体包括:综合管理;房屋局部维修及养护;设备维修及养护;卫生保洁;绿化养护;安防秩序;消防管理;车辆交通;会务安排;档案管理;附带管理(负责巡查闲置办公场所)等内容。(其中基层派员服务的单位有龙田分局、高山分局、江阴所。)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福建省福清市地方税务局

陈斌/1805913989685272236

福清

3、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60129日至20160205日(8301200,下午300530节假日除外)。

4、发售招标文件地点: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综合部(福建省福州市五一北路纱帽井3号福建省邮电公寓7层)。

5、项目联系人:张博艺

联系电话:0591-87616211813

传真:0591-87568219

E-mailzhixin02@126.com

公司网址:http://www.fjzxzb.com

6、投标人资格要求:

1)凡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物业企业。(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等复印件,或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A、财务状况报告(2014年度或2015年度企业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近期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2016年新成立企业只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B、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须具有有效的建设部门核发的二级或以上物业管理资质(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单位公章)

C、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所规定的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时须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由投标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原件须胶装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合格的投标供应商。

7、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8、投标截止时间:[20160226] [上午0930](北京时间)。

9、开标时间:[20160226] [上午0930](北京时间)。

10、开标地点: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福建省福州市五一北路纱帽井3号福建省邮电公寓7层)

11、标书售价及要求:纸质版招标文件或电子版招标文件售价为50元人民币,如需邮购,另加5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2、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福州市杨桥支行

开户名称: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087739120100304037933

13、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2016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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