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滨县防胡镇人民政府所需淮滨县防胡镇防胡村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淮滨县防胡镇防胡村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100%财政投资,已落实。招标人为淮滨县防胡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淮滨县防胡镇防胡村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
项目地点:淮滨县防胡镇
项目内容:本项目包含道路、桥梁、雨水工程、垃圾处理设施、公厕、绿化、亮化及环境整治工程等。(具体建设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2招标编号:淮财公开招标【2016】7号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七个标段,其中一至六标段为施工标,七标段为监理标;
一标段:楼程路道路工程施工;
二标段:西环路道路工程;
三标段:和谐路、幸福河北路、幸福河南路道路工程及环境整治工程;
四标段:工业大道、规划路、幸福路、学府路道路工程;
五标段:幸福河桥梁工程;
六标段:学府路雨水工程、公厕、垃圾池及垃圾箱等;
七标段:本项目1-6标段工程内容的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工作。
2.4招标范围:1-6标段: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的全部内容。7标段:本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全方位、全过程监理。
2.5工期要求: 1-6标段90日历天;7标段为施工及保修期。
2.6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二、三、四、六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五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七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总监须具备相关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
3.2投标人须提供法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或总监理工程师)的由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日期须在本项目载明的投标报名期间内);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1月29日至2016年2月 4日,每日上午9:00时至 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在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新十街与新七大道交叉口)报名。
4.2报名时携带以下资料:
一标段至六标段: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派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七标段: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拟派项目总监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注:以上所有材料出示有效原件并留加盖投标人红章复印件二套;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报名合格后方可获取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售后不退。
5.3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企业基本账户统一采取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足额汇至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保证金专户。
接收帐户户名: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部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信阳分行羊山新区分理处
账号:41001551435052500070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6年3月 1 日14 时 30分;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及《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淮滨县防胡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程先生
电 话:15039706666
招标代理人:河南省信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信阳市南胡路红星社区居委会四楼
联 系 人:许先生
电 话:0376-6186866